第三十一章(1/9)
现在说一下茵茵结婚以前和我的艳事。 “咿啊……”茵茵坐在计算机桌前伸伸懒腰,编辑软件正告诉她,她已经工作了三个小时了,自从大学毕业后,她就独自在外租了间小公寓的顶楼,靠着替杂志写些言情短篇连载小说赚些稿费及家里寄来的少许生活费用过活,反正就一个人过嘛,而两方面的收入加一加,日子也还算过得去,当然!一个单身女子,除了伙食之外,就只有化妆品和衣饰是较大的开支,这两方面的收入,已足够让她花用了。 俗语说:“饱暖思淫欲”,茵茵在这种独居生活,和不愁衣食的环竟下,自然也不能例外,由其她独自租赁房子居住,自然有她的用意。她是属于思想开放型的现代女子,不想受到婚姻的束缚,把大好的青春时光投注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女人应该像男人一样,可以有所谓的“鱼缸政策”,若是苦守着一个男人过活,这样的人生岂不枉哉? 当初,艳艳和清清在刚毕业就结婚这样的作法,茵茵是第一个举双手反对的,艳艳和清清是她在大学里最要好的朋友,也在一起住了四年,一起念书,一起玩乐,一起到PUB钓凯子,一起交换交男朋友的心得,当然!也一起研究男孩子的生理构造。然而,自从王艳艳和清清她们结婚之后,她却突然感到寂寞,一方面是两位知己朋友离开她的身边,不过,主要还有个原因…… 原来,茵茵有一样新奇的东西,她们叫它“宝贝”,是有一次她们去南非自助旅行时,在土著部落里买到的,一个木头的手工艺雕刻品,刻的是男性生殖器官,但却是双头的,可以由两位女性同时享受“鱼水之欢”,茎部那精细而特别的花纹更是令人带来无比的快感,这“宝贝”就陪伴了这三位女性渡过了无数寂寞的夜,但自从她们毕业又先后结婚后,茵茵便只能独自一个人独自享用了。 茵茵的阿姨有个叫阿爱的女儿,也就是她的表妹,最近由乡下上台北来找她,说是在台北找个工作,但由于她学历并不高,工作并不好找,所以在她找到工作之前,只好先暂住在茵茵的房子里,阿爱就先睡在茵茵写稿的书房里,这两天,她帮阿爱找了个帮佣的工作,对像是我杂志社的总编,虽然老编会吃人豆腐的事是全杂志社都知道的事了,但阿爱的学历,能帮她找到一份收入不错工作已经相当不容易,而且,老编大概不会对一个年仅十七岁的乡下小女孩下手吧? 阿爱的工作还算轻松,只要在白天时,到老编那位在木栅的别墅,将屋内打扫干净即可,庭院有老编的司机负责,只要打扫好了,就可以回去,不是说那别墅没佣人房,而是老编上次和那菲律宾女佣搞得好事被老编太太发现后,就不准女佣人再住在别墅里了,因此阿爱还是跟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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