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一审3(6/8)
孙富贵:“一开始有点生气,后来就想通了,到哪里不是打工挣钱。” 徐虹:“也就是说,你跟张锋曾经是工友关系,你们之间没有发生过矛盾,你举证张锋是在自愿自觉的基础上?” 孙富贵:“是的。” 徐虹:“你跟被告人常雨泽是什么关系,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认识?” 陈律师提出抗议,认为代理人在错误诱导证人,他强调被告人与证人之间只有举证的关系,没有其他任何有违法律影响法庭判决的关系。为了说服这个证人出庭作证,他知道常雨泽的爸爸给他许诺了一些好处,报销所有花销是必然的,还送给他两条好烟,至于其他好处有没有就难说了。陈律师担心这个孙猴子说话没遮拦,把背后得的那些好处也都抖出来。 法庭制止徐虹询问证人与被告人的关系,证人出庭作证既是权力也是义务。 徐虹又回到前面的情节询问孙富贵:“你在证词中说被告人常雨泽热情帮助你们讨薪,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没有被告人常雨泽的帮助,你们被拖欠的工资就要不回来了?” 孙富贵:“不是那样,我觉得常警官是上面派下来的,他不出面给我们解决问题可能上面还会再派其他人。” 徐虹:“你认为被告人常雨泽帮助你们讨薪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并非是他自行主动热情的给你们讨薪,是不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