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一审10(1/6)
陈律师也替常雨泽辩护:“代理人不要搞错概念,我的当事人所做工作只是执行公务,具体做哪些工作都是上级部门安排的。如果你认为我的当事人执行公务期间侵犯了某些人的权利,你可以对我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把行政侵权错加为个人侵权。” 徐虹:“辩方律师才是混淆了概念,我方证人只是指证被告人心无法律滥用公权执法犯法。被告人身为公安干警,职责就是打击罪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他应该清楚了解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 非法关押上访者,把上访者强行送进精神病院,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力,我相信任何一个政府领导都不敢明确下达这样的非法指令。 即便上级部门和领导给被告人安排的工作有违法之处,被告人要给上级部门指正违法之处,而不是盲目听从上级领导的违法指令。 如果上级领导让被告人拿枪去杀死那些上访人员,难道说被告人也会盲目听从上级领导的指令杀人吗?被告人明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违法行为,依然执行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这本身就证明被告人没有法制观念,认为权力可以大过法律,只要手中握有有权力,任何违法事情都可以做。 非法关押和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强行把人送进精神病院,让人在里面遭受非人的迫害,被告人不觉得你的行为既是违法行为,也是丧尽天良的不道德行为吗!” 常雨泽:“我已经声明过了,我只是参与部分工作,对于他们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之事我根本不知情。” 徐虹:“人是你非法控制的,又是被你强行遣送回归德的,最终他们被送进了精神病院。这个时间前后跨度三年多,今天出庭指证你的还只是少数几个人,还有多人因为身体或心理上的因素,我没有让他们指证你。你敢说对这么多的违法事件你都不知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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