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一审19(5/6)
徐虹:“无论你发到网上的日记是否真实,不经过法庭审判,它们都不能作为证明郑卫华和你妻子通奸的证据,并且也不能作为你指证你妻子与郑卫华有罪的合法证据。 你把这些日记发到网上,毫无疑问,你的动机就是让你妻子的名誉受到伤害。你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损害严重了你妻子的名誉权,严重玷污了你妻子的清白!” 常雨泽大声辩解:“我承认日记上网让你名声受损,但是我没有玷污你的清白,因为你与郑卫华通奸就是事实!在银监局捉奸之前,我已经初步掌握你与郑卫华通奸的证据,因为不是直接证据,我没有给你明示。 在银监局开枪捉奸之事上,我承认做事鲁莽,把拍摄到的直接证据又删除掉了。那时候,我虽然非常痛恨你,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坦承错误,悔过自新,我们的生活还能继续下去。 但是,你顽固不化,不仅死不承认错误,反而不知收敛,暗中仍然与郑卫华有来往。不得已,我才想到夺取郑卫华的笔记本,目的就是查找你与他通奸的其他直接证据。 我承认我夺取郑卫华的电脑有违法行为,但是,就因为有了他的电脑,我才从中找到更有力的证据,里面不仅有郑卫华本人所写的玩弄女人的日记,还有他和徐虹合拍的色情照片! 通过这些证据,我才看清我妻子的真面目,她是一个如何淫贱无耻的女人,一个几乎不可救药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就应该受到道德的鞭笞!” 徐虹冷声回应:“你真的很会演戏,你现在已经分不清哪是现实哪是你的臆想了!哈,真是可笑,你不仅修改伪造了日记,还伪造了色情照片,你怎么不把那些伪造的照片也发到网上呢?对了,你不敢发上去,日记只有文字内容,增减和变动一些文字没什么差别,假照片一发上去就会被人甄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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