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遗嘱2(3/5)
你是律师,对法律更了解,我在你面前谈论法律就是班门弄斧。但是,我跟你看待法律的角度不同,你是站在维护法律秩序的“主人”主角,我是站在被法律制裁的“下人”角度,我们考虑法律问题的侧重点自然不同。 其实,我有很大把握免除死刑,我可以举报他人立功减刑。如果检举官员收贿贪腐的话,省部级的我能举报三五个,厅局级的我数都数不清。 但是,我做人有原则,我不会出卖朋友,当然,这些官员算不上我的朋友,他们都是贪官污吏,我给他们送钱上供,他们给我提供便利。 虽然如此,我仍然不会举报他们,我坚持我的信用,他们曾经给我提供了帮助,我不会为了减轻我的刑罚而出卖他们。 我的世界观跟你不一样,你生活在阳光下,你信奉法律,你认为凡是违法的都应该接受法律惩罚;我生活在阴暗的灰色世界里,我信奉的是江湖规矩,所谓盗亦有道,就是这个道理。我本来就不是好人,我从没说过我是好人,在你眼里,我就是走私犯,犯罪分子。 我之所以能在短短几年就整出不小的走私生意,就是因为我的“信用”,我从不出卖帮助过我的人,不管他们的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所以那些政府官员才敢放心大胆的帮助我。 我承认,走私生意的利润异常丰厚。你无法想像,国外物价比我们国内低多少,毫不夸张的说,即便从国外拉水来卖也有钱赚。为什么沿海地区走私生意那么普遍,因为钱太容易赚了,随便从国外整些东西就能赚钱。 走私生意利润很高,但是我赚的不是特别多,我主要走私普通货物,不象走私香烟、汽车等高档和特殊物品赚钱。并且,我舍得花钱,可以这样说,在广东走私行里,我是上供比例最高的,走私赚十块钱,我只拿三成,其余七成我都拿出来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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