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遗嘱7(4/5)
雇佣她,她替我办事。事成后,我出钱赞助她参演了几部电视剧,她出演了几个小角色,虽然不是很出彩,但是也有不少观众开始喜欢她。 我不知道她以后能在影视界的道路上走多长,或者她成了大明星,或者她早早找个有钱的老公嫁人了,当你看到这些信的时候,我想她也已经是年老色衰的中老年妇女了,她的儿女也已经成人了。如果我暴光她的名字,可能会给她的家庭带来不好影响,所以,我不打算告诉你她的名字,我暂且以“艳艳”这个小号代表她。 本来,我打算让艳艳作为我在归德市开展复仇行动的主要帮手,可是,后来,蔓蔓也就是姗姗也介入进来,我就转而把蔓蔓当成我复仇计划的主要接应人。蔓蔓走明线,艳艳走暗线,我在中间推波助澜。 我起初并没有打算让蔓蔓介入此事,我甚至不打算让她知道我诈死的真像。说实话,那时候我并不相信她,她是我用不正当手段拉拢过来的,我跟她的关系不是友情,更不是爱情,她对我除了讨厌还是讨厌。 我不敢相信她,我能够相信的朋友都是有过生死交命的情谊。我害怕我刚告诉她我诈死的真像,她就会偷偷告发我。 当时,她做了一件事情,让我感动,我才决定告诉她真像。我“淹死”不久,蔓蔓只身到我老家看望我的爸妈。她安慰我爸妈,让他们不要过于伤心。她告诉我爸妈她是我生意场上的朋友,她欠我一些钱,还说她不会赖帐,日后她一定会把钱还给我。 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我并没有直接出钱资助蔓蔓开设美容店。那时候,她对我非常讨厌,她不愿意接受我的任何资助。我就委托我的朋友出钱资助她,我当担保人,等于是变相资助她。 我“淹死”后,我的朋友并没有撤资,蔓蔓做美容生意确实有一套,她的经营管理能够让投资人看到回报。无论蔓蔓是否到我老家看望我的爸妈,她的生意都不会受到影响。她可能认为她开店的资助最终来源还是我,所以她才会那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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