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正面交锋(4/8)
兆平最为特别,他从来不收红包。还有些记者,总在想方设法打听人家的坏事丑事,将其写成稿子,拿给当事人看。当事人一看,这事如果见报,麻烦肯定大了,只好和记者谈判,拿出一笔钱将稿子买下来。对于这类稿子最敏感的一是企业,二是政府部门。郑砚华在下面政府当过首脑,多次碰到这样的事。这些记者很精明,直接给钱他们,他们不好拿,出资方也不好入账。最好的办法,是给广告,他的个人收入,便在广告提成中。黎兆平当了十几年记者,从未这样收过人家一分钱。陆敏是雍州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哪怕将来黎兆平有可能和陆敏离婚,这钱也是二一添作五,如此有钱的黎兆平,怎么会受贿?郑砚华觉得这事很令人费解。 龙晓鹏肯定地说,这事绝对错不了,有人为了拿到雍城之星的称号,往黎兆平的账上打了五十万。他们已经掌握了行贿者的文字证据,也有了银行资金来往的凭证。 受贿一次就五十万?郑砚华更加不信。这并不等于说,五十万对于黎兆平就不是钱,而在于每个人对自己的估值。 郑砚华还听到一个关于黎兆平的传说。某次拍卖会,黎兆平是受邀嘉宾。正式开拍前,嘉宾被请进旁边的小会客室休息。黎兆平一看,这些嘉宾很有意思,每人身边都带着一个小姑娘,个个天姿国色,话题自然就围绕着这些小姑娘转。黎兆平开玩笑说,你们都自带干粮,容老板为你们准备的丰盛午餐怎么推销得出去?调笑了一会儿,黎兆平又找乐子,对拍卖公司负责人说,不如我们先来预热一下,把这些年轻漂亮的小姐拍卖了。他顺势搂了身边那个的腰,说就从我这个开始,你定个价吧,起拍价多少?拍卖公司的负责知道是玩笑,没有当真,便说,起拍价五万。黎兆平的脸色当场就变了,后来趁着开拍混乱之际,独自离开,甚至没有带走那个姑娘。这位容老板忘记了一个基本原则,在一个高度商业化的社会,所有一切都有其潜在的价格,人也如此。人的价格并不是用来买卖的,而是用来衡量的。容老板认为黎兆平身边那个姑娘只值五万元,似乎暗示黎兆平也只值百来万而已。 人的标价是个很有意思的东西,并不是社会给人标价,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给自己标价。比如说,处女的第一次,二千元,这是一个社会标价。到了第二次,可能就值一百元了。但有另一种情况,郑砚华听说,雍州市有一间酒店,里面的小姐,价格是三千元。时间一长,价格出现变化了,大多数在降价。其中有一个小姐,很多人都在等着她降价,岂知她却涨价了,涨到了六千。据说这个价格是雍州第一。就连这个小姐自己也承认,如果不是在这间酒店而是在别的地方,她的价格能定在三百,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再比如行贿受贿这种事,你送多少人家都收?才不会。人家对自己有一个估价,你送的和他的自我估价接近或者有大大的溢价,他才可能会收。这种交易过程,和妓女的交易过程是相似的。妓女在出售自己的肉体,贪官在出售自己的贪欲。对于绝大多数妓女来说,越卖越贱,对于大多数贪官来说同样如此。但并非全都如此,像黎兆平这种人,他的阳光收入越多,自我定价,也就越高。五十万就想买到黎兆平的贪欲?开国际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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