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宇宙讨厌告白 第21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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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陆枫喜欢这家餐厅,其实也不是出于菜品的正宗,单纯是因为儿时家里每逢喜事,父母都喜欢带着她俩来这家店吃上一顿法餐,算是他们儿时美好记忆的一部分。

      陆饶没这么念旧,他反而挺烦这家餐厅的,一是因为这家店的菜品做得太过随意,甚至一度濒临闭店,最后还是店主请回两个中国人当厨子,菜品才变得精致又正宗,但这么一来,也就和儿时的味道没什么关系了。二是因为大一那年暑假,陆饶和自己喜欢艺术也喜欢养兔子的室友一起去了趟巴黎,出于好奇和顺路,他带着室友去蒙马特尔寻找老板口中的家族百年老店“tournelle”,两人一路找到天黑,见到一座叫“tournelle”的桥,一条叫“tournelle”的街,就是没有叫“tournelle”的餐馆。

      白跑一趟不说,两人还在红磨坊附近被一个喝醉的酒鬼给打了,以至于每次想到儿时这家法餐厅,他也能同时想到那个“两个小伙子愣是没打过一个醉鬼”的屈辱夜晚。

      “行吧,为了乔琳,再去一次吧。”

      哎呀,那天都怪室友拖后腿。

      周日晚上,陆饶开车去到这家坐落在南山旧街的法餐老店,因为是自己做东,陆饶提前半个小时到达餐馆,然后花了四十分钟在附近找车位,好在……好在他姐也得找车位。

      他定的位置在餐厅前面的小院一角,挨着整家餐厅除了老板最有法国风味的东西——一棵将近三层楼高的梧桐树。陆饶落座时,正赶上大鼻子的老板坐在隔壁桌给两个大学生模样的姑娘讲着自己这家餐馆的由来,陆饶听了一会儿,十几年的时间,老板干瘦了好几圈,脸上的皮都开始变得松弛下坠,他的故事倒是愈发饱满,讲梵高的时候还特意提到铃兰咖啡馆老板娘和梵高的情史,并且话里话外还在暗示老板娘和自己的家族有着不远不近的血缘关系。

      陆饶正在这里纠结着要不要起身和老板对峙,把几年前被醉汉暴揍的气撒在他身上,姐姐陆枫就到了,她披了一件明显是当做睡衣在穿的宽大到不合身的t恤,踩着拖鞋,和周围的几桌女生的精致穿搭格格不入。

      陆饶看着她趿拉着着拖鞋一路走到桌前,问她:

      “你就穿这个开车吗?”

      睡眼惺忪的陆枫指了指身后,一个熟悉的身影随即走进餐馆——是陆枫的青梅竹马,也是陆饶眼中的“世界顶级舔狗”陈其鸿。

      “你怎么来了。”陆饶一脸嫌弃。

      “我怎么来了?还不是你小子抢了我的档期,我本来要带你姐去新开的那家黑珍珠的。”陈其鸿说。

      陆枫打了哈欠:“东北菜的黑珍珠。也是够神奇的了。”

      几人坐到榕树下的餐桌上,服务生递来菜单时,陆饶还下意识地白了陈其鸿一眼——陈其鸿这小子,自小就喜欢和姐姐陆枫黏在一起,两人初中、高中都是在同所学校,大学又都是在纽约读的,也就一直没断掉联系。毕业后两人一起去投行干了两年,又在同一个月辞职,虽然辞职后干的行当不同——老姐陆枫与人合伙开公司做手游,吃到一波行业红利,陈其鸿则是干了两年p2p,挣了不少丧良心的钱,又及时收手上岸——但这么多年,陈其鸿仍是没改掉喜欢缠着陆枫的毛病,一到休息日就变着法儿地来找陆枫。

      陆饶对陈其鸿的观感奇差,主要原因其实有三点:

      一是因为陈其鸿搞p2p,挣丧良心的钱,虽然陈其鸿辩解说,他的本心只是想为小微企业服务,所以发现这个行业不大对头后就立刻离开,但这种说辞陆饶自然是不信。

      二是因为陈其鸿总是一副“衬衫、腕表、背头”的打扮,自以为像是“西装暴徒”,实际上就跟着卖保险的差不多,看着就掉价。

      第三则是因为陈其鸿仗着比自己大上几岁,小时候没少弹陆饶的脑瓜崩,陆饶始终认为自己的额头有点扁,全是拜这小子所赐。

      至于陈其鸿讨厌陆饶的原因么……

      一是因为陆饶时常对陈其鸿说:“你就放弃吧,你和我姐都认识这么多年了,要是能谈恋爱早就谈了。”

      二是因为陆饶时常对陆枫说:“姐,你可千万别和这人好,这人丧良心。”

      两人多少有些水火不相容的意思,平日里只要一见面,基本都是不管不顾地互掐互怼。今天陆饶有正事要做,没心情和陈其鸿吵架,他想着提前去堵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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