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穿成和亲公主后 第119节(1/3)
旁人问及他们去处,狄霄根本不理,连明窈也只是腼腆笑笑。
族人们问不出,只能妄自猜测,有说首领是要出去找宝藏的,也有说首领是要陪公主回大越的,还有最不靠谱的:“首领和公主肯定是去游玩的!”
“你在说什么鬼话!首领和公主那么忙,怎可能有时间出去游玩,还是一玩儿就是一个月,这怕不是你的心愿哟!”
却不知,最离谱的,反而是最真实的。
将族内要务交接完毕后,明窈两人再不多留,他们带足路上的干粮和棉衣,赶着日头正烈的晌午,两人一马,慢悠悠出了族地。
狄霄早前就跟多吉次让打听过雪山的位置,据说他们采药的那座雪山是方圆千百里内最高的,饶是习惯了登山的他们,也从没有登上过顶峰。
多吉次让说:“走得太高呼吸会很困难,而且越往山上走越冷,我们的棉衣也不够。”
多种因素交杂在一起,他们亦不曾见过山巅之景。^jsg
狄霄虽想带明窈去最高的山巅,可也不得不考虑明窈的身体素质,两人商量许久,最终决定还是找个小山,等触及云雾就好。
两人一路向南,见了无数冰雪消融的湖泊小溪,又与无数冬眠结束的动物擦肩而过,两头比马还要高的盘羚在马后尾随许久,有幸尝了一小块炒青麦面。
越往南行,温度反而高了起来。
这种温度上的变化算不得太大,但细微之处,仍是肉眼可以见到的。
远行近十日,他们终于看到了连绵不绝的雪山,只见雪山之巅完全隐没在了云雾中,就连稍微矮一些的,也仰头望不见顶。
明窈满眼惊叹,央着狄霄在山脚下多停一停。
他们没有走远,就围着山脚下的溪流走了走,在冰面完全消融的地方停下,捧一碗溪水,水流比任何地方都来得甘甜清冽。
更多的野山羊和长毛牛漫步在原野上,无忧无虑地啃食着最新鲜最清脆的青草。
就算人类走在身边,也不见它们有任何异动。
这里罕有人迹,是自然万物之福地。
狄霄说:“多吉次让他们养的长毛牛就是从草原圈来的,还有那种野山羊,比族里的羊更鲜更美,是你最喜欢的那种。”
有那么一个瞬间,明窈甚是心动。
好在心底的善念止住了她捉牛捉羊的举动,她吞了吞口水,略有遗憾:“罢了,叫它们好好生活在这里吧。”
两人在山脚下留了两天,也没什么事,不过到处走走看看。
明窈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这般怯意的生活了,顿生感慨:“等族里发展起来,我就来这里搭一座毡帐,每年都要来这里住上一段时日。”
“我呢?”
“嗯?”明窈侧目,旋即笑说,“当然也要把首领带上。”
如此,狄霄面上才多了柔和,想了想,点头说:“我给你搭帐子,送你来住。”
话落,明窈闷笑不止。
第三天,狄霄将乌木兰留在山脚下,因马儿性灵,也不怕他走丢。
至于他与明窈,则正式踏上攀山寻云雾之行。
他们所选择的雪山是附近最矮小的一座了,即便这样,从山脚到山顶,也走了整整七八天时间,雪山无路,全靠大小石块驻足。
明窈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可才到第四天,她脚底就全是水泡,轻轻一碰,便是火辣辣的疼,然抬头一看,这山才攀了一半。
“还要继续吗?”狄霄把她的脚放在自己膝盖上,垂眸掩住眼底的心疼。
都走到了这里,明窈并不愿止步,但就她这一双脚,再走下去,恐就要废掉了。
一时间,她左右为难,想说放弃,却半天说不出话来。
见状,狄霄不再追问,他细心清理了明窈脚上的创口,原地休息了半日,等再启程时,却是直接将明窈背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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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们问不出,只能妄自猜测,有说首领是要出去找宝藏的,也有说首领是要陪公主回大越的,还有最不靠谱的:“首领和公主肯定是去游玩的!”
“你在说什么鬼话!首领和公主那么忙,怎可能有时间出去游玩,还是一玩儿就是一个月,这怕不是你的心愿哟!”
却不知,最离谱的,反而是最真实的。
将族内要务交接完毕后,明窈两人再不多留,他们带足路上的干粮和棉衣,赶着日头正烈的晌午,两人一马,慢悠悠出了族地。
狄霄早前就跟多吉次让打听过雪山的位置,据说他们采药的那座雪山是方圆千百里内最高的,饶是习惯了登山的他们,也从没有登上过顶峰。
多吉次让说:“走得太高呼吸会很困难,而且越往山上走越冷,我们的棉衣也不够。”
多种因素交杂在一起,他们亦不曾见过山巅之景。^jsg
狄霄虽想带明窈去最高的山巅,可也不得不考虑明窈的身体素质,两人商量许久,最终决定还是找个小山,等触及云雾就好。
两人一路向南,见了无数冰雪消融的湖泊小溪,又与无数冬眠结束的动物擦肩而过,两头比马还要高的盘羚在马后尾随许久,有幸尝了一小块炒青麦面。
越往南行,温度反而高了起来。
这种温度上的变化算不得太大,但细微之处,仍是肉眼可以见到的。
远行近十日,他们终于看到了连绵不绝的雪山,只见雪山之巅完全隐没在了云雾中,就连稍微矮一些的,也仰头望不见顶。
明窈满眼惊叹,央着狄霄在山脚下多停一停。
他们没有走远,就围着山脚下的溪流走了走,在冰面完全消融的地方停下,捧一碗溪水,水流比任何地方都来得甘甜清冽。
更多的野山羊和长毛牛漫步在原野上,无忧无虑地啃食着最新鲜最清脆的青草。
就算人类走在身边,也不见它们有任何异动。
这里罕有人迹,是自然万物之福地。
狄霄说:“多吉次让他们养的长毛牛就是从草原圈来的,还有那种野山羊,比族里的羊更鲜更美,是你最喜欢的那种。”
有那么一个瞬间,明窈甚是心动。
好在心底的善念止住了她捉牛捉羊的举动,她吞了吞口水,略有遗憾:“罢了,叫它们好好生活在这里吧。”
两人在山脚下留了两天,也没什么事,不过到处走走看看。
明窈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这般怯意的生活了,顿生感慨:“等族里发展起来,我就来这里搭一座毡帐,每年都要来这里住上一段时日。”
“我呢?”
“嗯?”明窈侧目,旋即笑说,“当然也要把首领带上。”
如此,狄霄面上才多了柔和,想了想,点头说:“我给你搭帐子,送你来住。”
话落,明窈闷笑不止。
第三天,狄霄将乌木兰留在山脚下,因马儿性灵,也不怕他走丢。
至于他与明窈,则正式踏上攀山寻云雾之行。
他们所选择的雪山是附近最矮小的一座了,即便这样,从山脚到山顶,也走了整整七八天时间,雪山无路,全靠大小石块驻足。
明窈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可才到第四天,她脚底就全是水泡,轻轻一碰,便是火辣辣的疼,然抬头一看,这山才攀了一半。
“还要继续吗?”狄霄把她的脚放在自己膝盖上,垂眸掩住眼底的心疼。
都走到了这里,明窈并不愿止步,但就她这一双脚,再走下去,恐就要废掉了。
一时间,她左右为难,想说放弃,却半天说不出话来。
见状,狄霄不再追问,他细心清理了明窈脚上的创口,原地休息了半日,等再启程时,却是直接将明窈背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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