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仙书奇缘(续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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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娱乐圈老油条的diss。

      可以说,她们完全就是杞人忧天了。

      不过人嘛,对于这种无缘无故的关照,难免会有些怀疑。

      不过等到她们真的受益,并且没有任何后续问题的时候,就知道能够被方思逸看中他们的故事,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经过几天的挑选之后,林冬生和初晶看中了一套位于三环的公寓。

      之所以选择这里,是考虑到两人将来能否买下才选择的。

      毕竟如今就算是三环的房子,也不是他们能够买得起的。

      好在,方思逸的租金很便宜。

      为了省事,每年五千。

      这个价格,在京城三环的位置来算的话,绝对可以称之为白菜价!

      之前的十万,折合成二十年的居住权。

      当然,水电等费用还是需要他们自己支付的。

      但就算如此,也占了天大的便宜!

      问了问周围房子的价格,林冬生和初晶暗暗咋舌。

      同样楼层里的房子,价格以每平三十万起。

      换句话说,他们这每年五千的价格……

      一开始,两人还担心被套路来着。

      甚至还在初洁的建议下,请了一位律师去看合同。

      然而合同里面却并没有任何陷阱。

      就连律师也说,他们捡到了大便宜了。

      后来林冬生不死心地去问了一些熟悉的法律专业的网友,他们给出的意见都是统一的一致。

      林冬生,赚大发了。

      两人这才放下心来。

      不过合同中,有着这样一条限制,让林冬生和初晶有些意外。

      合同中,有一个第一优先权的条件限制。

      或者说是补充条款。

      那就是林冬生和初晶,如果两人能够一同在这一间房子里住上二十年,也就是正好将那十万块全都花完之后,就可以以市价的百分之一买下这一座房子。

      而且如果两人结婚的话,那么就可以提前享受到这一个待遇。

      换句话说,只要两人结婚,就可以花费百分之一将这一座房子买下来。

      或者两人不结婚,只要一起生活二十年,也可以以百分之一的价格买下来。

      但如果两人分手,或者离婚,那么这座房子,就会被方思逸收回。

      有了这一条补充条款,林冬生和初晶才算是放下担心。

      不过签字的时候,初晶的脸蛋有些发红。

      很显然,这座房子,就会是两人相伴一生的婚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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