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啥事没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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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在顾正提到传票的那一刹那,本杰明就站起身来,以最大的音量进行反对。

      在餐厅那场午餐之后,乔西加德纳就判断过本杰明布朗绝对有问题,在第一次见面就甩出三百美元的赔偿金,无疑是打着息事宁人的打算。

      而本杰明面对乔西的试探时快速的反应,更是说明本杰明对汉斯父亲利用关系修改车子记录仪数据的事情知晓。

      所以,本杰明的激烈反击早就在顾正的预料之中。

      “法官大人,在刑事诉讼之中,我们已经成功证明我的客户的速度没有违反法律,他的行驶速度仅仅比交通委员会的规定速度高,但却并不能够归纳于超速行驶的罪名之中!”

      面对本杰明的话,惠特曼法官沉吟片刻,向顾正问道:“你们是否有新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超速行为?”

      “没有。”顾正摇了摇头,“但是我们所诉求的超速行驶并不是指交通法之中的超速行驶罪名,而是一个定义,我们想要法庭判决的是尽管汉斯的车速没有超过法律容忍的范围,但他的车速是否是当时状态下这条道路的安全行驶的速度?”

      偷换概念!

      尽管顾正确认汉斯的家族在车速上动了手脚,但现在他没有证据,所以将超速行驶的罪名偷换了概念,变成了一种定义。

      这种偷换概念的作用,就是让陪审团忘记交通法之中对这条道路的车速限制,而去判断基于安全行驶的前提之下,汉斯应不应该在那个时候开出那样子的速度?

      当然了,顾正并不一定要用超速行驶这个名字,但他用了这个名词能够大大提高这个词汇的力度。

      换句话说,就是耍无赖……

      “法官大人,他们这是在耍无赖,他们使用超速行驶这样子的名词,会让法庭很容易联想到超速行驶的罪名!”本杰明自然不会让顾正这么轻易得逞。

      “我认为这很合理,你可以为你自己的房子起名为白宫,这的确很容易让人误会,超速行驶这个词汇并不是专门为交通法的罪名发明出来的,你拥有提醒法庭不要误会的权利!”

      惠特曼法官淡淡地说道,顿了顿后,他又问道,“你提到的传票是什么意思?”

      顾正立刻掏出来了一份文件:“这里是我们进行调查的结果,在警方对汉斯亚当的事发车进行调查之前,汉斯就已经成功将车子从停车场提出来,并且后续提交了一份行车记录仪的证据,以此来佐证他们并没有超过规定的车速,我们认为……”

      没等顾正说完,本杰明就迫不及待地插嘴道:“警方根本就没有调动过事发车,不是吗?他们对车速的判断是利用现场的刹车距离,而这个数据和我们提供的车速非常的相近。”

      “那是因为你们的车子已经被提前提走了。”顾正立刻反驳道,随后看向惠特曼法官,“法官大人,在事发之后六个小时,事发车就被他们从停车场开走。

      并且在当晚未来科技高级工程师安德烈从家中被叫走,这里有一份公证过的微博页面,证明安德烈去年和汉斯有过交集。

      我们所要求的,仅仅只是一份传票,让我们有能够近距离的盘问这位高级工程师安德烈!”

      看到顾正甩出来的两份证据,本杰明顿时像是炸毛的猫一样,大声地说道:“你们这是在暗示什么吗?法官大人,我们认为……”

      “停停停!”

      见到现场又有吵起来的趋势,惠特曼法官不耐烦地伸手叫停。

      他低头皱眉看着手中的两份证据,停车场出具的取车证明以及安德烈、汉斯三人的合照。

      望着惠特曼法官的动作,本杰明有些紧张,他绝对不能够让惠特曼法官给出这一张传票,但被惠特曼法官打断之后继续纠缠,容易起反效果,还会白白吃上一记藐视法庭的罪名。

      稍许后,惠特曼法官才抬起来头来,严肃地说道:“原告律师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控诉,尽管我个人很想要看一看事情的走向,但很抱歉。

      若原告律师想要暗示安德烈和被告之间在本案上有什么强关联,我需要更多的证据。

      当然了,我也很欢迎这一位安德烈先生自己走上我的法庭,在此,我选择驳回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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