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自杀干预的14条法则(3/3)
11。不要让自杀者保持自杀的秘密。(在本章节有了表现,要不带评价地去谈论自杀本身,而不是让他把这个秘密窝在心底。)
12。不要因为周围的人或事转移注意力。(稍不留神,则可能酿成大祸)
13。不要在其他人中,把过去或现在的自杀行为,描述成光荣的、殉情的、伟大的,更不要将其神话!(自杀存在社会影响,现在媒体的一个宣传误区,就是说殉情说得太多了。)
14。不要忘记追踪记录。(比对自杀者前前后后的言谈举止、情感情绪。)
这14条“不要”几乎适用于进行自杀预防的任何人。请记住,没有任何方法是万无一失的。如果真有危机出现,还是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