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营销女王的诞生 第216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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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作关系,还有就是出联名款式的衣服。

      出联名款式的衣服也分为基本款是其中一方的,另一方只负责往上面加一个标识,就像为各大公司提供的员工内购款一样。

      还有一种就是用色是一家的,款式是另一家的,颜色和款式都得拥有很强的辨识度。

      只说双方是合作关系的话,太浅薄了,不能算联名,只能叫互相利用对方借个势,不适合合作,更适合对喷。

      比如一家倒霉,八方点赞的国货大战。

      互相阴阳怪气,互相揭短那种。

      路菲菲提出:“如果只加标识,看起来会很廉价。”

      曹永正没有理解廉价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路菲菲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图片,拍摄于秀水街、七浦路的批发摊:

      lv的经典老花上印着gucci的经典红绿配色的装饰带。

      爱马仕的骑马人被prada的皇家环所包围

      ……

      路菲菲说:“要是硬把两个标识放在一起,就会是这种效果。”

      其实,单把其中一个拎出来不难看,如果放在一个奢华的大厅中间,用射灯从上面往下打,一样能产生一种“很贵”的感觉。

      只不过,路菲菲给的照片是两排铁皮房子。

      一块塑料布铺在地上,这些包就像垃圾一样的堆在地上,旁边衣着朴素的商贩们腰上挂着腰包,一手叉着腰,张着嘴跟来进货的人说着什么。

      整个气氛就像菜市场,地上的这些包也跟着一下子掉价。

      一个二十块钱,不能再多了。

      来的时候,路菲菲就已经认真考虑过对方可能提出的联名方案。

      以他们的身份,应该只是想轻度合作。

      那怎么行,轻度合作根本无法把坚石的品牌形象提高到林老板希望的高度。

      一阵风就吹过去了,无法在受众心中留下太深的印象。

      那么,等这次营销计划合同到期,再做一次品牌影响力调查,没有达到她保证的数字,一亿元岂不是还得吐出去不少……

      收进去的钱怎么能吐出去!

      路菲菲不远万里跑到巴黎来,就是要至少出一个能在橱窗挂上两个月,能在各大时尚杂志的内页轮一圈的款式,如果能上封面,那就更好了。

      合作设计款式的问题就更多了,如果是不同行业的合作,那很容易区分出来,现在大家都是做服装的,以谁的款式为主?

      适用的场景到底是户外运动的时候,还是城市上班通勤?

      所谓时尚,就是一种话语权。

      真正从平民阶层,自下而上流行的东西少之又少。

      大多数还是自上而下,如同每年的流行色。

      在商务谈判中,也是要依据话语权来定胜负。

      emma’s house在时尚圈的话语权比坚石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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