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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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那时,她只带着京寻与宴唐,三人横道拦在漠北五百轻骑的必经之路上,秦不闻舒服地躺在树杈之上,宴唐立于一侧,面容清润带笑。

      只京寻,手持黑剑,右手放在剑柄之上。

      京寻,拔剑。

      树杈上,秦不闻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地开口。

      下一瞬,那漆黑的剑刃示众,他目光凛冽,毫不犹豫地朝着那五百轻骑,纵身而去。

      只有惨叫声与求饶声传来,京寻立于那一片尸首与血海中,淡漠地擦了擦脸上的血渍。

      自先帝驾崩那一日起,她所有的武功,因为右手筋脉尽断,十不存一。

      她并未后悔过这样做,只是后来再高坐轿辇之上,总觉得少了些依仗。

      后来,京寻来了。

      起初她救他,倒是没想这么多,只是看着那小狼崽儿似的少年过于可怜,动了恻隐之心。

      她未想过,京寻会那般轻易地看出她武功损费多半。

      她也没想过,京寻也为此,整日整夜地习武练剑,誓要成为她的右手,成为她最锋利的刀。

      每次问他为什么这般拼命,他都乖顺地收了剑,低头去衔秦不闻扔给他的橘子。

      像是逗弄小狗一般,他却从不觉得冒犯,甚至觉得,本该如此。

      京寻,笨,京寻绷着唇,僵硬地开口,宴、唐,聪明,殿下喜欢他,不喜欢京寻。

      说到这里,京寻似乎有些不高兴,但是很快,他又抬眸,认真地看向秦不闻:京寻,武功好。

      殿下,也喜欢京寻,好不好?

      你看,他总以为,在她身边的人,必须有用处才能留下。

      确实挺笨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京寻的武功,确实高超。

      高超到,面前这发了疯的蛮牛,于他而言,不过逗弄猫狗一般简单。

      铮

      是那手臂染血的男子,右手放在了背后的剑柄之上。

      那蛮牛以为刚才一击必中的,如今见眼前的男子这般轻易地躲过,彻底激怒了他!

      他嘶吼着,嘴里发出的声音,就好像是猛兽走禽一般,不成语调。

      咦?居然没砍死他?

      奇怪,刚才那个距离,若是旁人早就躲不开了。

      这个京寻是怎么回事?巧合吧?

      你们看你们看!你们看他背上那把剑!

      说起来,这个京寻虽然每日攻擂都背着这把剑,好像从没见他用过啊。

      哈哈哈哈,可能是根本不会使剑,只会瞎躲吧!

      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儿?竟然要拔剑了?

      你们你们不觉得,这柄剑好像在哪儿见过吗?

      什么啊?一柄黑漆漆的长剑,我们能从哪儿

      不、不可能吧?

      不可能不可能!别自己吓自己!

      京寻拔剑了!

      能在黑市活下去的,都是人精,消息灵通得很。

      惯用黑剑之人,曜云历年来,只出了两位。

      一位是早已身死沙场的秦家老将军,一位,则是那位臭名昭著的长安王身边的一幕僚。

      幕僚不知姓名,不知相貌,甚至连是否死了,都没人知道。

      黑市的人只知道,那个被漠北敌军称作狼牙的男子,曾靠着一柄黑剑,击退了漠北十万铁骑。

      而面前这个看上去已经快要死掉的废物,此时的手中,便擎着一柄黑剑。

      京寻的眼神变了。

      从刚刚的淡漠冷冽,瞬间杀意毕现,凛冽不驯。

      那柄黑色的剑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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