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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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周尔琛这次态度却很坚决。

      “回去戴着,睡一晚也行。”

      温野托着下巴不再看他,装听不懂。

      周尔琛原先还想说些什么,但门铃一响,打断了他的思路。

      络腮胡带着他们爱冲浪的朋友一起到了。

      第52章 (二更)

      络腮胡不光带了朋友, 还带了两只超级大的火鸡。

      澳洲有信仰的教徒很多,其中单单是基督徒就占据了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可能你走在大街上不小心踹到的一个流浪汉就是信奉天主教的。临近圣诞节的这段时间,全国火鸡屠宰量都得翻上一大翻。

      正好也要到饭点了, 大家都开始张罗起了午饭,能搭把手的都搭把手,莫琳他们的午餐比较简单, 做起来比较快速便捷。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的午餐清单有大半张的菜品都是冷的, 也不知道是当地人的习惯还是莫琳家的习惯,好在国内吃席时也会上不少冷菜, 大家也都没有讲究。

      阿奇和莫琳的好友不算特别多,他们家有一张大床桌, 坐七八个人绰绰有余,不过今天显然是不太够的。莫琳还特意去邻居那儿借了一张, 把两张桌子拼在一起, 这样宽敞些, 大家也能坐得下。

      虽然两张桌子尺寸不太一样,头尾这儿突出一节那儿少一节, 看着有些搞笑, 不过等碎花桌布一盖, 也就看不见了。屋内已经张贴起了圣诞节的装饰, 桌上放着三叉烛台, 充满了有节日的氛围。

      温野和周尔琛坐在一边, 他的左手是桑言和沈济川,桑言英语不好, 经常会拉温野说说话。人多的时候就是容易照顾不到每个人,有时候桑言听不清的地方, 温野会再给他讲一遍。

      沈济川:“……”

      温野虽然也不怎么跟周尔琛交流,但是论起来沈济川的待遇还要惨一些,毕竟桑言跟温野说话的时候,他只能坐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但周尔琛转过头来跟温野聊天时,桑言是不会插嘴的。

      桑言把面前的刀叉擦拭干净,温野耐心跟他讲解每把小刀是用来做什么的,不过实在不会也没关系,自己用着开心就行。他们看见外国人用筷子也只是善意地笑一笑,不会觉得被冒犯。

      聊了一会儿,桑言终于好奇地问:“小温哥,你英语这么好,是怎么学习的呢?你和周哥都好厉害。”

      桑言在大学时其他成绩都好,英语也还可以,就是口语和听力完全不行。

      他说着,还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有时候听你们俩说话,觉得你们发音都特别像,也可能是我听错了。”

      温野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解释。

      要怎么说,他的英语发音都是周尔琛教的,自然听起来很相像。后来他去英国旅游时,因为打了抢劫犯被关进警察局,周尔琛把他保释出来后,却又发现护照丢了,简直把倒霉两个字刻在了脑门上。

      没办法,温野只好在周尔琛租的公寓里住了一个月,他刚到的时候什么都听不懂,原本还能用翻译器混一混,但是周尔琛站在一旁流利地和老外对话、而他却要依赖手机,还交流得磕磕绊绊的。

      那时候温野英语差到什么水平?a理大毕业要求英语过六级,而温野到了大三,四级都还没过。

      他都想象不到自己高考时是怎么考过去的。

      不用几回,温野试过一次后就自尊心受挫,强逼着自己适应了英语环境,后来才发现,也没那么难。

      有时候人就是要逼自己一把。

      “我英语其实也挺烂的,没你想象得那么好,只是基本对话都还可以。”他说,“可能有时候就缺个语言环境,处在那个环境中,慢慢就能锻炼出语感了。”

      他就是这样的,从英国回来后,他马不停蹄报名了四级,虽然前面的语法选择题做得稀巴烂,但是听力和阅读理解都不错,作文都是简单词汇,但是还算通顺,拿了个中档分数,就这么考过去了。

      后来温野又努力了一把,大四毕业前,总算是低空飘过了六级。这么说起来,还得多亏了那两个抢劫犯的功劳,毕竟他原本只在那里待一星期,有了这么一出,才拖延了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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