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温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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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叶的脊樑。叶樱的主干应声断裂,登时倒塌大半,花樱失去支撑,连带横卧在地。

      叶痛得咬牙咧嘴,吭不出声。

      判官不容分说作出一锤定音的判决:犯人已默认罪行。因此本席宣判,向犯禁者处以五雷轰顶的极刑。

      判官大人,我相信叶的清白!

      樱甩开天兵的阻挠,张开双手挡在叶的身前,不卑不亢地代为抗辩。

      区区花灵胆敢挑战神威。

      恼羞成怒的判官手心射出一道雷光,削落数缕发丝,擦过脸颊留下血痕。

      樱依然不肯退让半步,再三恳求:请三思!

      包庇犯禁者一概同罪。

      正当樱将被一併处罚时,叶给出判官满意的答案。

      判官大人⋯⋯此乃我⋯⋯一人之事,我愿意一力承担⋯⋯

      与人类擅结孽缘乃滔天大罪,叶的灵魂遭天雷击碎,被褫夺轮回转生的权利,永不超生。

      那夜大雨滂沱,雷光窜动,濒死的他躺在樱的怀里,闔眼前开口许下愿望。

      我想成为人类,然后⋯⋯

      嗯,叶的愿望就由我来实现。

      回忆戛然而止,意识坠回身体。叶睁开眼睛,茫然凝视灰濛濛的天空。

      叶,你都想起来了吗?

      宫低沉的声音幽幽传来,犹如谷底回音,满带说不尽的哀戚。

      樱凭千年道行理应可位列仙班,获得长生的仙体,但他为了你,甘愿把身体拱手相让,让你得以重生为人。

      在樱花树下捡到的孤雏,从大坑中被父亲捞出的婴儿,一切都说通了。

      樱依赖老樱的残躯苟延残喘,以数百年的光阴把你的灵魂一点一点拼凑回来,等待重生的时机,最后把你託付给唯一仍会前来参拜的信徒。

      原来我⋯⋯

      樱就是这样,对认定的事情一心一意。即使事实摆在眼前,仍为你苦苦求情,倾囊付出。真是⋯⋯个傻得可怜的孩子。

      淅淅沥沥⋯⋯

      雨仍在下,打在地面,落到心间。

      宫,你曾要求我把不属于我的东西归还,那么⋯⋯

      叶掏出防身的小刀,把利刃架在颈上,颤声向宫确认:是不是只要我把这副身体还回去,樱就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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