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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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陆想问:“是谁?”

      余凌峰答:“李逸欢”。

      余凌峰说:“去年冬天,我刚出狱没多久,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在工地做短工,李逸欢找上我,让我去杀了陈玉玲,事成,答应给我三十万。那时陈玉玲正在热带国家旅游,他说,在境外处理的干净一点再回来,然后给了我十万定金,我就拿着钱去了。”

      “可是我见到陈玉玲以后,我下不了手,我拿着刀子对着她,她吓坏了,缩在墙角,求我别杀她,她什么都愿意做,我一心软,我们就……”

      “我和陈玉玲在热带国家呆了半个多月,我们每天都待在一起,感情越来越好,陈玉玲告诉我,说是李逸欢找了小三,不要她了,离婚还不舍得分给她钱,心眼儿跟针尖儿似的,竟然还要买凶杀她,还说他经常打人,她小腿上的疤就是李逸欢打的,我听了之后很生气。”

      “11号晚上,她在小公园的长椅底下留了一封信给我,里面有一笔钱,让我去取。我看了信的内容,上面写着,如果她出了什么事,一定是李逸欢干得,她说如果她死了,警察一定会调查到我被买凶杀人的事儿,让我拿着这笔钱跑路。我担心是李逸欢买凶让我杀人不成,又找了别人,就挑了一个陈玉玲不在家的日子,去他家把他给杀了。”

      陆想问:“信呢?”

      余凌峰说:“我杀了李逸欢之后,把这事告诉了陈玉玲,让她放心,她听了之后说我们暂时不能见面,也不能联系,让我把信给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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