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阻止男主发疯 第58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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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表面上还是光鲜亮丽的律师,实际上已跟无业游民无异。

      里弗斯早就在报纸上看到薄莉跟那三位绅士的争吵,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薄莉会起诉那三位绅士。

      ——女人跟男人在报纸上吵架已是惊世骇俗,怎么可能起诉男人?

      谁能想到,薄莉就是这样一位独行特立的女子,不仅跟三位绅士吵架,还要起诉他们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里弗斯经手过许多案件,一眼看出这是必胜的官司。

      美国的法律体系起源于英国的普通法,法官主要依据历史判例和社会风俗进行判决。

      女人因名誉权而起诉男人,简直闻所未闻,更不用说历史判例了,那么主要依据的就是社会风俗。

      薄莉的确有违背社会风俗的地方——穿裤子,剪短发,做生意。

      但这些并不是绅士在背后议论她,甚至在报纸上公开侮辱她的理由。

      更何况,新奥尔良位于美国南方,最出名的就是骑士精神。

      而骑士精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男性必须尊重妇女。

      若妇女遭遇骚扰或诽谤,男性则有义务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米特、莱特和戴维斯,作为本地的知名绅士,居然在报纸上公开批评薄莉的行为。

      被薄莉指出他们的言论不符南方骑士精神后,居然毫无悔改,继续诽谤。

      仅凭这一点,里弗斯就有把握胜诉。

      薄莉把今天的报纸递给他:“还有这个,也算诽谤吧?”

      里弗斯接过来,迅速看了一遍:“当然算。这纯属诽谤——他没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演出导致米特中邪。”

      “那这份报道,是否也可以作为,那三位绅士的言论对我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证据?”

      “可以,可以。”里弗斯有些兴奋,“历史上不是没有女子起诉男子的案例,但涉及名誉权的还是头一次——克莱蒙小姐,我愿意无偿帮你打官司,只要你同意在报纸上公开细节。”

      薄莉却没有马上答应下来:“里弗斯先生,这个交易似乎有些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里弗斯一愣。

      “美国是普通法,”她开口就让他一怔,“在普通法的体系里,首例案子都具有划时代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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