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回归线H(11/21)
我喜欢柯里的地方在于,他虽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但他绝对没有道德感,没有顾忌,没有羞耻。他十四岁的时候到我这儿来找工作当送信人。 他的父母当时在南美洲,他们用船把他送到纽约,由一个姨妈照看,这个姨妈几乎立刻就勾引了他。他从来没上过学,因为父母老是在旅行;他们是流浪艺人,干的是“杂交与苦力”的活,他是这么说的。 父亲进过好几次监狱。顺便说一下,他不是他真正的父亲。 总之,柯里来找我时,纯粹是个孩子,他需要帮助,需要一个朋友,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起初,我以为能为他做点儿什么。 每个人都马上喜欢上了他,尤其是女人们。他成为办公室的宠儿,但是,不久我就明白,他不可救药,起码他也有着一个聪明罪犯的内在素质。 然而我喜欢他,我继续为他做事,但他不在我眼跟前时,我从不信任他。我想,我喜欢他,尤其是因为他绝对没有荣誉感。 他会为我做世界上的任何事情,而同时又会出卖我。我不能为此而责备他……这使我感到好玩。 由于他对此直言不讳,因而就更使我感到好玩。他只是忍不住要这样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