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6/10)
胁要杀了他,而且她全是当真说的。她说,“如果你去美国我就跟去!你逃不出我的手心,一个法国姑娘总是知道如何报仇的。”接着她马上又哄他“放明白点儿”、“明智些”,等等。 一旦他们有了那间文具店,生活就会变得非常美好。他连手都不用抬,她会把全部活儿都包下来。 他可以呆在铺子后面写作,干他想干的事情。这件事就这样反反复复折腾了大约几个星期,像玩跷跷板似的忽起忽落。 我尽可能躲着他们,我对这件事早已厌恶了,对他俩都很反感。后来在一个晴朗的夏日,我正从里昂信贷公司门前走过,从台阶上下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菲尔莫。 我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因为我躲着他躲了这么久,多少总有点儿内疚。我以比一般的好奇更关切的口吻问他事情怎么样了,他很含糊他说了两句,话音里有一种绝望情绪。 他以一种古怪、不连贯、可怜巴巴的调子说,“她只允许我去一趟银行。我只有大约半小时,不能久了,她记着我出来的时间呢。”说完他捏住我的胳膊,似乎是要带我赶快离开那儿。 我们沿着里沃利街往前走,这是很美的一天,暖和、晴朗、阳光明媚——是一年里巴黎最漂亮的几天之一。一阵和煦的微风吹来,刚好能吹走你鼻孔里滞留的气味。 菲尔莫没有戴帽子,从外表看他很健康,像一位低着头走路的普通美国游客,口袋里的钱叮当乱响。他平静地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得帮我一把,我没有法子,我掌握不了自己。只要能离开她一段时间,或许我会好起来的。 可是她不让我走开,只许我上一趟银行,我得取些钱。我跟你走一段,然后就得赶回去,她会做好午饭等我的。”我静静地听他讲,心里暗想他的确很需要有人把他从这个深渊中拉出来。 他已经完全陷进去了,他的勇气完全丧失殆尽了。他真像一个孩子,像一个天天挨揍仍不知道如何做才好的孩子,只会畏缩和发抖。 我们在里沃利街的柱廊下拐弯时,他开始长篇大论地破口大骂法国。法国人叫他受够了。 他说,“我以前常称赞法国和法国人,不过那都是文学作品中的事。现在我才算是了解他们了……我了解他们究竟如何了。 他们残酷、贪财。起初法国显得妙极了,因为你有一种自由自在的感觉。 过一段它就会叫你生厌,其实它骨子里全死了,没有感情,没有同情心,没有友谊。他们自私到了极点,是世界上最最自私的民族!他们什么也不想,只想钱、钱、钱,而且他妈的那么文雅、那么中产阶级化!正是这一点使我气得发疯,一看见她补我的衬衣我就恨不得用棍子揍她。 总是补、补,节俭、节俭。‘要节俭!’我听见她整天只说这一句话。 到处都能听见人们说,‘理智些,亲爱的!理智些!’可我不想理智,也不想符合逻辑。我恨这个!我想摆脱束缚,我想享受人生。 我想干点儿事情,不愿成天到晚坐在一家咖啡馆里闲扯。老天,我们有错,可我们还有热情,犯错误也比什么事都不干强些。 我宁愿在美国做一个无业游民也不愿再舒舒服服坐在这里了,也许这是因为我是美国佬的缘故吧。我出生在新英格兰,我想我是属于那儿的。 一夜之间你变不成欧洲人,你的血液里有种使你与众不同的东西。那是气候,还有一切,我们看问题的眼光不同,不论多么羡慕法国人,我们也无法变成他们。 我们是美国人,而且只好一辈子作美国人了。当然,我恨国内那伙拘谨的家伙,我打心里恨他们。 不过,我自个儿也是他们中的一个。我不是这儿的人,我讨厌这儿。”衷全倒出来,搬掉压在胸口的重负对他是有好处的。 我又想起一桩好笑的事:还是这个人,若是倒回去一年,准会像一只大猩猩那样拍着胸脯大喊,“多么美妙的一天!多么美的国家!多么好的人民!”若有哪一个正巧同行的美国人哪怕说一个对法国不恭敬的词儿,菲尔莫准会揍扁他的鼻子。一年前他会为法国去死。 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像他这样深深迷恋一个国家,在一个外国的天空下过得如此幸福。这是不正常的,他说起“法国”时,这个词意味着甜酒、女人、衣袋里的钱、挣得容易花得快的钱,意味着作个坏小子、去度假。 后来,等尽情玩够了,等帐篷顶被风刮走,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天空,他才明白这不仅是一个马戏团,也是一个竞技场,像各处一样,而且还是一个极冷酷的竞技场呢。过去一听他侈谈光荣的法国和自由之类的蠢话,我便常想一个法国工人听了会作何感想,他能否明白菲尔莫这些话。 怪不得他们认为我们全疯了,在他们看来我们是疯了,我们只不过是一群孩子、一帮老傻瓜。我们所谓的人生只是一篇廉价物品商店里听来的传奇故事。 其中的热情又是什么呢?是使每个普通欧洲人感到恶心的、不值钱的乐观。这是错觉。 不,用错觉这个词描绘它还太好了,错觉的意思是说还有点儿什么。不,不是错觉,是幻想,纯粹是幻想,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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