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6)
算起来我在宜兰也待了三天了,从那次可怕的遭遇之后。待在宜兰市这间老旧的小旅馆内,我仍然心有馀悸。 那天离开那间恐怖之屋后,我根本就没有回家,在机车上我只想着离开台北就好,而且愈远愈好,就这样我到达了宜兰市。就在这里待上十天半个月吧!我想我的钱应该够我生存下去了,如果有必要的话在这里找个工作,然后住上个一年半载也不无可能,只要能躲过 CHERRY 那伙人就行了。 其实我本来打算报警的,但转念一想,这么一来不就等于把自己的生活暴露在大众的眼前了吗?像这等骇人听闻的恐怖组织一定会引起媒体高度兴趣的,到时候大家会怎么想我这个人,因为好色而惹来杀身之祸?我靠,这不是让大众来评断我自己的私生活吗?届时那些卫道人士一定会对我有所指责,而且惊动了我父母那就不好了。但重要的是,我也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家,至少也得过奖。 一旦让大家知道我遇到这种事,而且是因为贪图一夜风流,那我还要不要在文学界混下去啊?我可不想让媒体对我进行清算,到时候即使我是受害者也会变成罪人,基于这种种考量,我还是在这暂避风头吧,虽然这有些息事宁人的味道,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是会对不起杨总而已,看来这份稿件得拖上一段很长的时间,我真怕他因而崩溃。 还有小馨!也许就因为我的躲避,而让挽留她的时机消失。女人是最不耐等待的,一旦错过了她们既定的时间,一切就没有任何转圜的馀地了。 我现在简直是坐困愁城嘛!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在这里干等,这真的让我觉得很沮丧,沮丧到连打手枪的力气都没有。不晓得小馨现在怎么样了?啊!小馨,我好想你,我真的真的好想你啊! 躺在床上,我竟然不争气的流下眼泪。就为了一次艳遇,我所负出的代价未免也太高了吧!都已经是九0年代了,没想到色字头上一把刀这种老掉牙的寓言,竟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叹了一口气,擦去眼角的泪水,打开电视,我想藉着第四台里的电影频道转换一下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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