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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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在书房接到的电话,k说,第二次彻查向日葵福利院时,终于在一位跟甘却年纪相仿的女孩的口中听到了“辛迪”这个名字。

      她说,辛迪爱云雀。

      说完这个,k又补充了一个信息:可惜那个女孩早已精神失常多年。

      张存夜从床上下来,屈腿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床沿,给k发信息,让他查查那间福利院有没有养过熊,或者看看有没有收藏熊爪。

      但他们的调查不能光明正大地进行,只能借着捐助、送温暖等等爱心活动的名义悄悄进行,时间也不够充裕。

      他又不能借傻子杀过人这件事让警方立案调查。且不论她是否真的杀了个人,单单是社会舆论压力,就会击垮她脆弱的心理防线。

      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

      凡事只要换一个角度,人们就能遮住自己的良心做事。

      辛迪爱云雀。

      辛迪怎么会不存在?

      精神失常的人说的话,往往才最具有可信度。

      因为只有疯子,才对权威无所畏惧。

      张存夜一直坚信:疯人院里藏着这世上最多的真相。

      5

      夜很深了,他关了电脑,进浴室去冲凉。

      水流顺着手臂流下去时,他垂下长睫,抬起手臂,往外翻,看着左手手肘内侧的一道疤,狭长的,极淡极淡,不留神看根本看不出来那里有一道疤。

      是年少在奥斯念ungdomsskole一年级时,打篮球弄伤的。当时伤口很深,在 s 的要求下住了两天医院。

      后来出院了缠上纱布,他闲不住,照样背着画夹到处跑。

      没有小心养过伤,更没有刻意除过疤。就是用了些普通的药,直到它自然愈合,拆了线之后留下疤。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他也算是细皮嫩肉的那一类人。

      可是连他身上的疤都可以淡成这样,为什么傻子背后的伤痕会那么狰狞?而且她的还是留在后背,常年被衣服遮着,不日晒不吹风,理应变淡才对。

      而事实上,她的伤痕一道道隆起,乍一看时,难免有些触目惊心。

      在什么情况下愈合的伤痕,才会那样明显,根本淡不下去?

      水流打湿他的睫毛,张存夜想不通这一点。

      从浴室出来,拿了瓶果醋在喝。

      落地窗外灯光璀璨,酒店楼下车流不多。

      在他这间套房的正对面下方街道,坐在车里的人静静仰头看着他所在的方向。

      黑夜这样黑,黑到可以掩藏掉一切明晃晃的注视。

      范初影想,他是否完全把他当陌生人了?

      眼看着他套房里的灯光熄灭,最高那一层陷入黑暗。

      他想抽烟,他开始找烟。

      ☆、第四十九章

      当白光透过薄薄的眼皮被他的视网膜所感知,浅眠的张存夜简直想把开灯的人扔出卧室。

      长指搭在眼帘周围, 他仰面躺在床上, 声线困倦:“蠢鸟, 解释。”

      靠, 生物钟不同步就算了,她为什么一定要开灯折磨他?

      身旁的人靠过来, 气息温存, 小声说:“我醒太早了, 房间里黑,有点怕……”

      她小声的话语让他即刻清醒,指腹下的桃花眼轻眨, 张存夜转了个身,把长腿压在她腰间。

      “傻子,你怕黑?”

      这才是她昨天开灯的原因。

      “我也不知道哎, 好像以前没感觉, 但是这两天,我觉得黑暗里有很多可怕的声音。”

      他屈起一只手臂, 脑袋枕在上面, 伸出另一只手去碰她脸颊, “声音?比如?”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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