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1/2)
他们果然是傅明赫的人吧?
沈岚清在床上装睡,阿撒勒则变回了人形,在另一张床上躺着。
这个时间,如果宋秉已经醒了,估计会到处找沈岚清吧?也不知道宋驰是去哪里了……
沈岚清这才忽然想起来另一个问题——他赶紧看了看自己的脚踝,赫然发现,那个脚环还在上面,但是似乎并没有进行电击,或者爆炸……
难道是坏掉了?沈岚清不由感到侥幸,不过等他离开后,还是得想办法把这东西弄掉才行。
过了许久,阿撒勒那边都没有动静,沈岚清便试探的叫了一声,“阿撒勒?”
阿撒勒没有反应,看来是化形过后,用了太多精力,所以累到了,再加上他和沈岚清共处一室,在体香buff的加成下,更轻而易举的睡着了。
沈岚清蹑手蹑脚的从床上坐起来,穿上鞋子,然后打开窗户,翻身一跃就跳了下去。
这里是二楼,不算高,他跳下去之后翻滚一下卸了力,完全没有受伤,动静也很小。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这附近非常安静,来接应的人此刻估计也在休息,他们根本不会想到沈岚清会逃跑。
走出那栋房子以及附近的垃圾场,竟然是一片森林,黑漆漆的,透着一股阴郁不详的气氛。
沈岚清又回去顺走了一辆车,要不然凭他一个人,肯定无法轻易从这片森林离开的。
果然,哪怕是开车,他也花了三四个小时的时间,才终于见到了居民楼,哪怕是很破旧的房子,也让他倍感亲切。
根据一路上的简陋路标来看,这里应该是第二区和第三区的交界处,他不想去第二区,所以自然而然的去了第三区,也就是之前白狼帮所在的地方。
沈岚清担心车上会有追踪器什么的,在进城市以前,就把偷来的那辆车给丢进了垃圾场,交了点钱,老板就立马就帮他把车给用机器碾压成了碎屑。
老板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只交易,不追究。
但不巧的是,沈岚清刚办完事,一转身就遇到了一大群混混,两方对峙交火,看起来应该是帮派纷争。
他不由“啧”了一声,“果然啊,不愧是平民区。”
因为白狼帮刚刚倒下,现在正是这些小帮派活跃的时候,平民区一片混乱,也正好方便他隐藏行踪。
老板倒是已经见怪不怪了,麻溜的收拾东西准备躲起来,“小子,你还是快点走吧。”
“嗯。”沈岚清身上没有武器,自然也不想深陷其中,识相的寻找逃跑路线。
他躲过一劫后,就到城里去继续躲,租了个老破小暂时住进去。
其实他还想干脆去加入那些帮派好了,但他现在没有一技之长,打架不擅长就算了,而且他也无法分辨哪个是值得入股的帮派。
万一不小心加错了帮派,到时候不但没几天就要被端,还得惹上一堆仇人,那就得不偿失了。
沈岚清于是开始找各种兼职,打算先凑合一下,至于他和伊文的那个见面的约定,早就被他抛之脑后了。反正他给伊文的地址是假的,他就不信伊文还真的能找到自己。
第二次遇到帮派纷争的时候,沈岚清刚入职一家银行,他凭着过去几个世界的知识积累,轻易地通过了面试。
这天,银行莫名其妙就被一群混混袭击了,他们也不光在银行打架,是把附近的好几家店铺都给砸了,死伤无数,整条街都血腥味。
沈岚清和几个同事被人用枪指着,只能抱着头半蹲在工作台下面,战战兢兢的等着结果。
“哦?这几个是怎么回事?”有人走了过来询问情况,“留他们一命干嘛?”
那个拿枪指着他们的男人说:“我一直想试试强、上穿制服的人,现在完事了,我可以玩了吧?”
那人玩味道,“也可以,完事了让我们也玩玩。”
在银行工作自然是要穿制服的,女生穿工作裙和丝袜,男生穿黑色西装,和那些混混流氓比起来,他们看起来也算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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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岚清在床上装睡,阿撒勒则变回了人形,在另一张床上躺着。
这个时间,如果宋秉已经醒了,估计会到处找沈岚清吧?也不知道宋驰是去哪里了……
沈岚清这才忽然想起来另一个问题——他赶紧看了看自己的脚踝,赫然发现,那个脚环还在上面,但是似乎并没有进行电击,或者爆炸……
难道是坏掉了?沈岚清不由感到侥幸,不过等他离开后,还是得想办法把这东西弄掉才行。
过了许久,阿撒勒那边都没有动静,沈岚清便试探的叫了一声,“阿撒勒?”
阿撒勒没有反应,看来是化形过后,用了太多精力,所以累到了,再加上他和沈岚清共处一室,在体香buff的加成下,更轻而易举的睡着了。
沈岚清蹑手蹑脚的从床上坐起来,穿上鞋子,然后打开窗户,翻身一跃就跳了下去。
这里是二楼,不算高,他跳下去之后翻滚一下卸了力,完全没有受伤,动静也很小。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这附近非常安静,来接应的人此刻估计也在休息,他们根本不会想到沈岚清会逃跑。
走出那栋房子以及附近的垃圾场,竟然是一片森林,黑漆漆的,透着一股阴郁不详的气氛。
沈岚清又回去顺走了一辆车,要不然凭他一个人,肯定无法轻易从这片森林离开的。
果然,哪怕是开车,他也花了三四个小时的时间,才终于见到了居民楼,哪怕是很破旧的房子,也让他倍感亲切。
根据一路上的简陋路标来看,这里应该是第二区和第三区的交界处,他不想去第二区,所以自然而然的去了第三区,也就是之前白狼帮所在的地方。
沈岚清担心车上会有追踪器什么的,在进城市以前,就把偷来的那辆车给丢进了垃圾场,交了点钱,老板就立马就帮他把车给用机器碾压成了碎屑。
老板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只交易,不追究。
但不巧的是,沈岚清刚办完事,一转身就遇到了一大群混混,两方对峙交火,看起来应该是帮派纷争。
他不由“啧”了一声,“果然啊,不愧是平民区。”
因为白狼帮刚刚倒下,现在正是这些小帮派活跃的时候,平民区一片混乱,也正好方便他隐藏行踪。
老板倒是已经见怪不怪了,麻溜的收拾东西准备躲起来,“小子,你还是快点走吧。”
“嗯。”沈岚清身上没有武器,自然也不想深陷其中,识相的寻找逃跑路线。
他躲过一劫后,就到城里去继续躲,租了个老破小暂时住进去。
其实他还想干脆去加入那些帮派好了,但他现在没有一技之长,打架不擅长就算了,而且他也无法分辨哪个是值得入股的帮派。
万一不小心加错了帮派,到时候不但没几天就要被端,还得惹上一堆仇人,那就得不偿失了。
沈岚清于是开始找各种兼职,打算先凑合一下,至于他和伊文的那个见面的约定,早就被他抛之脑后了。反正他给伊文的地址是假的,他就不信伊文还真的能找到自己。
第二次遇到帮派纷争的时候,沈岚清刚入职一家银行,他凭着过去几个世界的知识积累,轻易地通过了面试。
这天,银行莫名其妙就被一群混混袭击了,他们也不光在银行打架,是把附近的好几家店铺都给砸了,死伤无数,整条街都血腥味。
沈岚清和几个同事被人用枪指着,只能抱着头半蹲在工作台下面,战战兢兢的等着结果。
“哦?这几个是怎么回事?”有人走了过来询问情况,“留他们一命干嘛?”
那个拿枪指着他们的男人说:“我一直想试试强、上穿制服的人,现在完事了,我可以玩了吧?”
那人玩味道,“也可以,完事了让我们也玩玩。”
在银行工作自然是要穿制服的,女生穿工作裙和丝袜,男生穿黑色西装,和那些混混流氓比起来,他们看起来也算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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