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2)
程思敏心下一惊,不得不告病假去医院检查。
那天无疑是两人今年开端最糟糕的一天,谁会想到他们之间的红线从那天就已经被重新系上。
月老没有法力,竟然是一只三岁的小狗。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贝贝冲进他家搅黄他的面试,本身就是因为久别重逢的欣喜。
由此可见,人大约并不比狗聪明许多,时应没认出煤气罐,但煤气罐早认出了他。
有震惊,有冲击,也有对世界之小,姻缘之说的不可思议,二人彻夜谈话,直到天明,恍惚的思绪才重新平复下来。
临睡前,程思敏喃喃地说:好像做梦,如果那天你再多逗留一阵,也许故事的开端又是另一种模样。
可时应没附和,他声音听起来没有困意,他只是问了她几句很煞风景的话,他问她做手术花了多少钱,年初卖房到底亏了多少钱,还贷时选的是不是等额本金。
耳边有钥匙开门的声响,大门关闭,有熟悉的脚步声朝着卧室的方向行进,像马蹄。
程思敏头还埋在枕头里,懒床失败,因为一枚凉凉的鼻子已经贴在她的脚心。她朝着虚空中伸手,贝贝立刻将自己的头搭在床沿,柔软的舌头像小号洗脸巾,不停在她脸上擦过留下一串口水印。
时应昨晚一夜没睡,但完全不困,程思敏扯起呼噜后,他搂着她在床上静静地躺了一会儿,心中有算计,随后起身去浴室洗澡。
洗完澡才九点,他拿了程思敏家的钥匙去隔壁给贝贝套上狗绳下楼遛狗。
遛狗半小时,贝贝接连为他捡了一只被撕掉标签的矿泉水瓶,一个被啃了一半的烂苹果,他都皱眉扔进垃圾桶。
最后贝贝负气而行,趁着他不注意,一下跳进正在浇水的树坑,在泥里打滚蹭背,朝他得意地大叫。
结果外出的时间被延长到两个小时,原本要买的早餐变成了午饭。
手里拎着几样吃食搁在岛台,时应从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余光能看到蓬松的狗屁股和程思敏的半张脸。
小狗,恋人,柔软的床单,假期的午后,有种幸福具象化的满足。
卧室里程思敏的声音也懒洋洋的。
“你带它去洗澡了?身上滑溜溜的。”
“唔。”时应一口气喝了半瓶水,弯腰从橱柜里接连拿出成套的餐具,把买来的饭菜重新装盘:“狗喂过了,该投食人了。肚子饿不饿?起来吃饭。”
时应买三菜一汤,羊羔肉,沙葱,杂拌,酸汤,都是半山本地人爱吃的菜色。
这些菜以前他在程思敏家见多许多次,逢年过节,有人生日,这些就算程伟下酒的好菜。
洗了把脸坐在岛台前,程思敏看到这些菜愣了一下,不过她确实饿,没多想,很快用筷子挑起一块沾满红油赤酱的羊排搁进嘴里。
“怎么想起买炒羊羔肉了,你以前好像不吃这个,说是糊嘴。”
本地人吃羊羔除了手抓就是爆炒,炒料里多用羊油,辣椒,再配合吸汤汁的红薯粉条,热辣辣地吃下去还觉得鲜香,但用油多,食材肥,东西稍冷就容易凝固,羊膻味会加剧地冒出来。
时应吃得慢,抬眼看看趴在凳子旁的贝贝:“带贝贝洗澡,正巧路过一家做羊羔肉的店,想说你应该爱吃。”
“我还行吧。”凉拌沙葱送进嘴里,还是那种熟悉的怪味,又像大葱,又像洋葱,程思敏用一口米饭把菜送进肚子里,跟他闲聊,“爱吃的是我爸。有阵子家里赚了点钱,就是市场没改造前,我妈天天到牛羊店里给他买现宰的羊羔肉回来炒。”
“他吃羊肉真是吃不够。”简直是她见过的最爱吃羊肉的人。
“最夸张的一次家里连吃了半个月,还喝的是啤酒,也不怕中风。我腻得慌,想吃点别的,我妈还不许,说他辛苦,全家人要迁就他,冬天不方便洗澡,我一流汗都是羊肉味。”
说起程伟,时应筷子停了。
他仔细望了望程思敏的面色,尽量温和地说:“程思敏,关于你爸,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说。”
那天无疑是两人今年开端最糟糕的一天,谁会想到他们之间的红线从那天就已经被重新系上。
月老没有法力,竟然是一只三岁的小狗。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贝贝冲进他家搅黄他的面试,本身就是因为久别重逢的欣喜。
由此可见,人大约并不比狗聪明许多,时应没认出煤气罐,但煤气罐早认出了他。
有震惊,有冲击,也有对世界之小,姻缘之说的不可思议,二人彻夜谈话,直到天明,恍惚的思绪才重新平复下来。
临睡前,程思敏喃喃地说:好像做梦,如果那天你再多逗留一阵,也许故事的开端又是另一种模样。
可时应没附和,他声音听起来没有困意,他只是问了她几句很煞风景的话,他问她做手术花了多少钱,年初卖房到底亏了多少钱,还贷时选的是不是等额本金。
耳边有钥匙开门的声响,大门关闭,有熟悉的脚步声朝着卧室的方向行进,像马蹄。
程思敏头还埋在枕头里,懒床失败,因为一枚凉凉的鼻子已经贴在她的脚心。她朝着虚空中伸手,贝贝立刻将自己的头搭在床沿,柔软的舌头像小号洗脸巾,不停在她脸上擦过留下一串口水印。
时应昨晚一夜没睡,但完全不困,程思敏扯起呼噜后,他搂着她在床上静静地躺了一会儿,心中有算计,随后起身去浴室洗澡。
洗完澡才九点,他拿了程思敏家的钥匙去隔壁给贝贝套上狗绳下楼遛狗。
遛狗半小时,贝贝接连为他捡了一只被撕掉标签的矿泉水瓶,一个被啃了一半的烂苹果,他都皱眉扔进垃圾桶。
最后贝贝负气而行,趁着他不注意,一下跳进正在浇水的树坑,在泥里打滚蹭背,朝他得意地大叫。
结果外出的时间被延长到两个小时,原本要买的早餐变成了午饭。
手里拎着几样吃食搁在岛台,时应从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余光能看到蓬松的狗屁股和程思敏的半张脸。
小狗,恋人,柔软的床单,假期的午后,有种幸福具象化的满足。
卧室里程思敏的声音也懒洋洋的。
“你带它去洗澡了?身上滑溜溜的。”
“唔。”时应一口气喝了半瓶水,弯腰从橱柜里接连拿出成套的餐具,把买来的饭菜重新装盘:“狗喂过了,该投食人了。肚子饿不饿?起来吃饭。”
时应买三菜一汤,羊羔肉,沙葱,杂拌,酸汤,都是半山本地人爱吃的菜色。
这些菜以前他在程思敏家见多许多次,逢年过节,有人生日,这些就算程伟下酒的好菜。
洗了把脸坐在岛台前,程思敏看到这些菜愣了一下,不过她确实饿,没多想,很快用筷子挑起一块沾满红油赤酱的羊排搁进嘴里。
“怎么想起买炒羊羔肉了,你以前好像不吃这个,说是糊嘴。”
本地人吃羊羔除了手抓就是爆炒,炒料里多用羊油,辣椒,再配合吸汤汁的红薯粉条,热辣辣地吃下去还觉得鲜香,但用油多,食材肥,东西稍冷就容易凝固,羊膻味会加剧地冒出来。
时应吃得慢,抬眼看看趴在凳子旁的贝贝:“带贝贝洗澡,正巧路过一家做羊羔肉的店,想说你应该爱吃。”
“我还行吧。”凉拌沙葱送进嘴里,还是那种熟悉的怪味,又像大葱,又像洋葱,程思敏用一口米饭把菜送进肚子里,跟他闲聊,“爱吃的是我爸。有阵子家里赚了点钱,就是市场没改造前,我妈天天到牛羊店里给他买现宰的羊羔肉回来炒。”
“他吃羊肉真是吃不够。”简直是她见过的最爱吃羊肉的人。
“最夸张的一次家里连吃了半个月,还喝的是啤酒,也不怕中风。我腻得慌,想吃点别的,我妈还不许,说他辛苦,全家人要迁就他,冬天不方便洗澡,我一流汗都是羊肉味。”
说起程伟,时应筷子停了。
他仔细望了望程思敏的面色,尽量温和地说:“程思敏,关于你爸,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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