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卷:第二章矮人村落(5/8)
果可能,把东西带到人类城市贩卖,由于语言相通,比较会有好的价钱,但这里是罗赛塔的边境,距离这里最近的追迹者公会办事处,是设在一处矮人的市镇中。 “大叔,事先有要你打听位置的,现在知道方位吗?”“哦,前两天遇到的那队商旅告诉我,从这往东翻过两个山头,有个矮人的小镇,脚程快一点的话,可以在天黑之前抵达,恰好可以在那边睡个好觉喔。”对于连续在野外露宿几天的我们来说,能有一张干净的大床、柔软的枕头,舒舒服服睡个好觉,这点确实有很大的引诱力,羽霓和阿雪顿时欢呼出声,手拉手地又跳又笑。“唔,来罗赛塔边境几次,每次匆匆来又匆匆走,没什么机会正式接触那些矮人,这次倒是个机会……”与强大到有实力建国的精灵不同,那些天生拥有一双巧手的矮人们,散居在罗赛塔境内群山矿脉之侧。 他们也不像兽人那样,占住某一个区域,封闭称王,而是与其他种族维持着一定的往来。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懂得使用魔法技术,制作合金与特殊咒文,这个在手艺、创意上都强过人类的种族,就会独占大地上所有神兵利器的铸造名单。 人类和精灵的王族,常常重金礼聘他们帮忙建造神殿、宫廷,宏伟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但矮人本身却对这种建筑没有特殊爱好,宁愿住在简单的茅草屋里。之前没什么机会与他们接触,这次适逢其会,我脑中立刻打着生财主意,预备去买几件东西,带到大城市加工,转手就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为了赶时间,抢在太阳下山前抵达,我们乘上马匹,立即朝矮人村落出发。羽霓一马当先骑在最前头,从后头看,有股很特别的英姿,如果不是那一头长长的金发作识别,在夕阳照映下的她,几乎就像是一个英俊的男孩子。 阿雪不擅长骑马,仍旧是侧骑在紫罗兰背上,由它又快又稳地乘载;我与茅延平的两匹马因为拉了板车,上头又载放了夺来的金银,负重最多,也行走得最慢,但为了等一下交涉方便,茅延平路上替我们恶补相关知识,除了买了一两本书让我们在马上阅读,口中还叙述不休。“矮人是天生的工匠,善于建筑、铸造兵器、道具和饰物,几乎每篇传奇故事中的矮人都有这个特点,作品风格和其粗犷的外表相反,相当精密细致。”“矮人大多居住在地表下的洞窟中,并不一定是天然形成的洞穴,只是为了取得原料方便,就往地底下挖掘,建立错综复杂的地底通道和王国宫殿。 偶尔也有类似人类在地表上建立房舍而组成的聚落,但毕竟是少数。另外,他们喜欢庆典,喜欢喝酒,喜欢直来直往、个性单纯豪迈。”茅延平道:“矮人男子通常是身体粗壮,但个子不高,看起来有些臃肿,蓄有大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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