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双骄 第32节(2/3)
花费数种功夫手段,才使得兄弟反目,甚至于到了最后,兄弟俩也不是死于自相残杀,而是她的一杯毒酒,奇王还活了下来。
当然,这是一本胡编乱造的歪门邪书,里头的人都不能用常理来推断,是写书人特意要这么写的。
也许不这样写,后续的故事就无法开展?正如她在看折子戏时,喜欢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情节,写书也是同样的道理。
思及赵氏跳城楼之后的情节,觅瑜觉得自己想对了。
赵氏殒命后,奇王陷入彻底的癫狂,不仅命人鞭尸兄长,挫骨扬灰,还亲自将赵氏遗体收入冰棺,确保其尸身不腐。
而后,成为新帝的奇王再立赵氏为皇后,并将收容皇后遗体的冰棺摆放在寝宫内,一日三餐与之对食,入夜更是躺在棺盖之上,与伊人同眠。
行事痴狂诡异之至,令宫人无不战战兢兢。
直到某日午夜梦回,新帝入梦,梦见他与兄长、妻子同坐桃花树下。
三人对弈,静默无言。
新帝问:娘子与兄长为何不语?
兄长答:死局已定,再无生路。
妻子曰:求君垂怜。
新帝心头一震。
画面一转,新帝再梦少年昔时,与兄长言笑晏晏,融融其乐。
又梦,至太乙山中。
莽莽林海遮天蔽日,亭盖树下山茶花开。
赵氏撷花一朵,簪于鬓边,笑如朝露。
梦醒,长安落下冬日的第一场雪。
新帝大恸。
其后,新帝颁下旨意,恢复兄长帝号,葬于皇陵,赵氏归葬赵家。
再之后,就是书中的最后一段,新帝重游太乙山,得遇老道批谶语。
不得不说,整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剥去那些香辞艳赋,剩下来的内容虽然少,但骨架完整,以花团锦簇为始,以茫茫大雪为终,很有一种宿命感。
就像书里老道歌的:“世事如烟,人生幻梦。”
如果书里的人物不是顶着觅瑜的名头,她会很乐于……至少不会像现在看得这么别扭,既想彻底遗忘书中内容,又止不住去思索。
不是思索那些羞煞人的情节,是——怎么说呢,书里的很多情节十分虚幻,漏洞百出,一段故事里能挑出十几样错误,是说书都要被骂胡编乱造的程度。
偏偏细节详实,尤其在“她”的自身习惯和喜好上,真实得几乎可怕。
现实中的她喜饮香薷,书里的赵氏也喜饮香薷。
现实中的她爱读《实用杂论》,书里的赵氏也爱读《实用杂论》。
其中的一段情节更是让觅瑜感到毛骨悚然。
那是赵氏在奇王府的时候。
某日,奇王心情大好,临窗习字,赵氏在一旁伺候,红袖添香。
写罢,奇王将字帖展示给赵氏看,问写得如何。
赵氏答:王爷笔锋甚妙,张金风骨具足。
奇王又问王妃可有偏爱之字,赵氏摇首,曰:妾身只习得一手簪花小楷。
之后的发展不必详述,无外乎是奇王手把手带着王妃练字,最后练到王妃身上的故事,流于香艳春宫的俗套。
但在俗套之前的那段剧情,虽只有寥寥几笔,却让觅瑜分外心惊。
因为她与盛瞻和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同样是他在临帖,她在旁边陪侍,他临张金体,询问她可有什么喜欢的字。
不同的是,她羞于说出自己只会簪花小楷这一事实,他在之后也没有教她习字,于夫妻之道上更不似书里的奇王那般过分。
……虽然那时候的她觉得他有些过分,但在看过书里所写的之后,她就一点也不觉得他欺负她了。
咳,扯远了,回到正题。
在读完这本
当然,这是一本胡编乱造的歪门邪书,里头的人都不能用常理来推断,是写书人特意要这么写的。
也许不这样写,后续的故事就无法开展?正如她在看折子戏时,喜欢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情节,写书也是同样的道理。
思及赵氏跳城楼之后的情节,觅瑜觉得自己想对了。
赵氏殒命后,奇王陷入彻底的癫狂,不仅命人鞭尸兄长,挫骨扬灰,还亲自将赵氏遗体收入冰棺,确保其尸身不腐。
而后,成为新帝的奇王再立赵氏为皇后,并将收容皇后遗体的冰棺摆放在寝宫内,一日三餐与之对食,入夜更是躺在棺盖之上,与伊人同眠。
行事痴狂诡异之至,令宫人无不战战兢兢。
直到某日午夜梦回,新帝入梦,梦见他与兄长、妻子同坐桃花树下。
三人对弈,静默无言。
新帝问:娘子与兄长为何不语?
兄长答:死局已定,再无生路。
妻子曰:求君垂怜。
新帝心头一震。
画面一转,新帝再梦少年昔时,与兄长言笑晏晏,融融其乐。
又梦,至太乙山中。
莽莽林海遮天蔽日,亭盖树下山茶花开。
赵氏撷花一朵,簪于鬓边,笑如朝露。
梦醒,长安落下冬日的第一场雪。
新帝大恸。
其后,新帝颁下旨意,恢复兄长帝号,葬于皇陵,赵氏归葬赵家。
再之后,就是书中的最后一段,新帝重游太乙山,得遇老道批谶语。
不得不说,整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剥去那些香辞艳赋,剩下来的内容虽然少,但骨架完整,以花团锦簇为始,以茫茫大雪为终,很有一种宿命感。
就像书里老道歌的:“世事如烟,人生幻梦。”
如果书里的人物不是顶着觅瑜的名头,她会很乐于……至少不会像现在看得这么别扭,既想彻底遗忘书中内容,又止不住去思索。
不是思索那些羞煞人的情节,是——怎么说呢,书里的很多情节十分虚幻,漏洞百出,一段故事里能挑出十几样错误,是说书都要被骂胡编乱造的程度。
偏偏细节详实,尤其在“她”的自身习惯和喜好上,真实得几乎可怕。
现实中的她喜饮香薷,书里的赵氏也喜饮香薷。
现实中的她爱读《实用杂论》,书里的赵氏也爱读《实用杂论》。
其中的一段情节更是让觅瑜感到毛骨悚然。
那是赵氏在奇王府的时候。
某日,奇王心情大好,临窗习字,赵氏在一旁伺候,红袖添香。
写罢,奇王将字帖展示给赵氏看,问写得如何。
赵氏答:王爷笔锋甚妙,张金风骨具足。
奇王又问王妃可有偏爱之字,赵氏摇首,曰:妾身只习得一手簪花小楷。
之后的发展不必详述,无外乎是奇王手把手带着王妃练字,最后练到王妃身上的故事,流于香艳春宫的俗套。
但在俗套之前的那段剧情,虽只有寥寥几笔,却让觅瑜分外心惊。
因为她与盛瞻和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同样是他在临帖,她在旁边陪侍,他临张金体,询问她可有什么喜欢的字。
不同的是,她羞于说出自己只会簪花小楷这一事实,他在之后也没有教她习字,于夫妻之道上更不似书里的奇王那般过分。
……虽然那时候的她觉得他有些过分,但在看过书里所写的之后,她就一点也不觉得他欺负她了。
咳,扯远了,回到正题。
在读完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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