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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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客厅。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二楼左边靠近尽头处的一间卧室,因为那是他曾经的房间。奢华舒适,大扇大扇的玻璃窗从早到晚地迎接着阳光,从而令房间内的深红色写字台泛起金色荧光,令深蓝色的丝绸床幔烨烨生辉,令镶金的钢笔、金边的茶具、随手放在桌上的宝石袖扣折射出灿烂的光华,一同钩织出他少年时代的金色斗篷。

      每当他身披这象征着财富、地位和权势的金色斗篷,行走在“彭伯里”的地盘,那些私下吵嘴打架、赌钱喝酒、偷奸耍滑样样不落的愚蠢刁民们又会瞬间变得温顺懂礼数起来。一见到他,他们都会礼貌地停下手中的活计,恭谨而不失亲热,敬畏而不失甜蜜地叫上一声——“威克汉姆少爷”。

      彭伯里,彭伯里。

      这个名字代表着“威克汉姆少爷”最无忧无虑、最意气风发、最高傲骄矜、最不知疾苦的金色年华。

      而自从他两手空空地离开了彭伯里,他美好的金色年华就一去不复返了。

      他带走了一些东西,比如专门定制的手工钢笔,比如某一年生日时收获的宝石袖扣和宝石领结,再比如多年间积攒下的还没有彻底花完的一小沓钞票;可他把更多的东西留在了那里,比如带不走的家具,比如从前懒得看今后更懒得翻的书籍,再比如“彭伯里”赋予他的全部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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