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竟然和前女友同居了 第215节(2/3)
是血型没有填过,这个我确实不知道。”
张宇的说法带着些谦虚,只要来过三次以上的客人,填了表的,他都记得。
熟客就发出“哇”的一声,略微后退。
这家店的“恶犬”真可怕。
各种意义上都很可怕。
张宇不理解,张宇将做好的柠檬茶端了上来,放在柜台上。
“祝您用餐愉快。”
客人虽然知道是说辞,但还是很佩服他这几年如一日的工作态度。
真厉害。
而且张宇的冷脸也算是这家店的卖点之一。
苏云兮接到了孩子,听着两个孩子在旁边喊着“妈妈,妈妈”,一边开心地说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苏云兮一般会把孩子先带到店里面,两个孩子就乖乖的,要么找个没人的位置坐着,要么坐在柜台前,挤在一起看着“剑眉星目的男人,骨肉均匀的美人”之类的书。
大部分字看不懂,但他们还是看得津津有味。
最后等到晚上十点半,店里面只亮着一盏橘黄的灯光,两个孩子已经睡着了,张宇和苏云兮就一人抱着一个孩子回到家中。
安置好两个孩子,哄着他们再次乖乖入睡。
苏云兮和张宇也洗漱完,躺在了床上。
其实今天是苏云兮的生日来着,已经是“说了年龄脸就会被按在键盘上kdklsdjh”的年龄了。
纠正,少女永远十八岁。
张宇给苏云兮准备了一个小礼物,递给她,一如往日,时间几乎没有怎么在这两人的脸上留下痕迹,或者是因为心态还年轻着。
张宇问。
“你有什么想做的事吗?”
苏云兮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我想你亲我……”
第190章 结束了
嗯,没有了。
后面还有吗?
没有了。
真的没有了吗?
真的没有了,应该会有番外吧。
其实第一百八十七章 就已经是结局了,张宇的呼喊,就已经结束了。
五分钟,三百秒,三秒一句,一百零一句台词,从21:55走向22:00,刚好也是从一百到零,这就是我所构建的舞台。
时间响起,滴滴嗒嗒流逝,那是张宇的倒计时,也是这场表演的倒计时。
故事就是这样,就像一场精心准备的舞台剧,当台上的演员拼尽全力演出激动人心的一幕,就是我所想的落幕的时候。
帘幕关闭,灯光亮起。
嘿,结束了,兄弟。
散场啦,散场啦。
你该去看下一场舞台剧了。
故事总会有结束的时候,而现在,落幕了。
其实我是个不太擅长写东西的工科狗。
有些口癖难以纠正,啰里吧嗦的,词不达意。
有些描写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乱七八糟的。
但我还是顺着我的想法写了下去。
其实我写这本书的初衷,是想宣传我的另一本书来着。
《一定要让剑宗圣女穿上兔女郎装》
呃呃,怎么说呢?
后来我觉得向着喜欢a类型的读者宣传b类型的书,多少会有点奇怪。
嗯,当然,如果若是各位看客觉得还不错的话,可以赏脸看一下。
不过,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些别的原因。
有读者说,作者你的感
张宇的说法带着些谦虚,只要来过三次以上的客人,填了表的,他都记得。
熟客就发出“哇”的一声,略微后退。
这家店的“恶犬”真可怕。
各种意义上都很可怕。
张宇不理解,张宇将做好的柠檬茶端了上来,放在柜台上。
“祝您用餐愉快。”
客人虽然知道是说辞,但还是很佩服他这几年如一日的工作态度。
真厉害。
而且张宇的冷脸也算是这家店的卖点之一。
苏云兮接到了孩子,听着两个孩子在旁边喊着“妈妈,妈妈”,一边开心地说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苏云兮一般会把孩子先带到店里面,两个孩子就乖乖的,要么找个没人的位置坐着,要么坐在柜台前,挤在一起看着“剑眉星目的男人,骨肉均匀的美人”之类的书。
大部分字看不懂,但他们还是看得津津有味。
最后等到晚上十点半,店里面只亮着一盏橘黄的灯光,两个孩子已经睡着了,张宇和苏云兮就一人抱着一个孩子回到家中。
安置好两个孩子,哄着他们再次乖乖入睡。
苏云兮和张宇也洗漱完,躺在了床上。
其实今天是苏云兮的生日来着,已经是“说了年龄脸就会被按在键盘上kdklsdjh”的年龄了。
纠正,少女永远十八岁。
张宇给苏云兮准备了一个小礼物,递给她,一如往日,时间几乎没有怎么在这两人的脸上留下痕迹,或者是因为心态还年轻着。
张宇问。
“你有什么想做的事吗?”
苏云兮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我想你亲我……”
第190章 结束了
嗯,没有了。
后面还有吗?
没有了。
真的没有了吗?
真的没有了,应该会有番外吧。
其实第一百八十七章 就已经是结局了,张宇的呼喊,就已经结束了。
五分钟,三百秒,三秒一句,一百零一句台词,从21:55走向22:00,刚好也是从一百到零,这就是我所构建的舞台。
时间响起,滴滴嗒嗒流逝,那是张宇的倒计时,也是这场表演的倒计时。
故事就是这样,就像一场精心准备的舞台剧,当台上的演员拼尽全力演出激动人心的一幕,就是我所想的落幕的时候。
帘幕关闭,灯光亮起。
嘿,结束了,兄弟。
散场啦,散场啦。
你该去看下一场舞台剧了。
故事总会有结束的时候,而现在,落幕了。
其实我是个不太擅长写东西的工科狗。
有些口癖难以纠正,啰里吧嗦的,词不达意。
有些描写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乱七八糟的。
但我还是顺着我的想法写了下去。
其实我写这本书的初衷,是想宣传我的另一本书来着。
《一定要让剑宗圣女穿上兔女郎装》
呃呃,怎么说呢?
后来我觉得向着喜欢a类型的读者宣传b类型的书,多少会有点奇怪。
嗯,当然,如果若是各位看客觉得还不错的话,可以赏脸看一下。
不过,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些别的原因。
有读者说,作者你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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