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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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白锦徊用你不是吧的眼神睨着容清杳,花这么多钱,你就和她当了个笔友?拜托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不是车马和书信都很慢的时代。

      scott正好走到包厢外,故意嘴欠地喊了一句:大人,时代变了。

      闭嘴,白锦徊朝他扔了个易拉罐。

      白锦徊的评价一针见血,让容清杳惊觉自己竟然这么容易满足。

      嗯,只是笔友,女人双眼潮意尽褪,独留几分空洞。

      不知道满足过后的空虚会什么时候到来,或许连一晚也撑不过,就会渴望更多。

      容清杳不再与白锦徊闲聊,而是把洛迷津回复她的信纸,一张一张叠好,唇畔隐约可见几分温柔笑意。

      等等,你的笔迹她不会认不出来吧?白锦徊想到了某个漏洞,颇有些幸灾乐祸地提醒道。

      最好被洛迷津发现,然后两人一顿大吵大闹,要不彻底分手,要不重修于好。

      对于恋爱经验为零的白锦徊来说,快刀斩乱麻最好,长痛不如短痛,简单高效才是王道,丝毫不需要考虑其他任何因素。

      何况,容清杳已经停滞不前七年了。

      到底还要几个七年,这场失恋感冒才会好?

      容清杳淡淡抬眸,眉目间冷静安宁,似已谋算千里,我用的左手写字。

      你什么时候还有这项技能啊?白锦徊惊呼起来,我不记得你是左撇子,写出来的字能看吗?好难啊。

      容清杳笑了笑,没有多说。

      其实她第一次握笔就用的左手,那位父亲也就是岑老爷子,对她妈妈说左手握笔太麻烦,便硬生生要求她改过来。

      用一次左手写字就打一次,打久了自然就改了。

      右手写字的确更为方便,毕竟这是既定的规则。不信的话,自然界里大多数动物植物都是右旋的,鲜有向左的异类。

      女人面容皎皎,正襟危坐专注工作的模样犹如明月高悬,能从她流转的眸光中看出她似乎心情好了很多。

      **

      洛迷津从酒吧离开,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快半夜十二点了。

      兰明雨精神奕奕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听见玄关的动静就知道是洛迷津回来了。

      她急急忙忙走过去,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有客人打赏,就躲留了一段时间。

      又有?不会又是那种心怀不轨的人?

      还好,洛迷津顿了顿,还是详细说了说这位客人打赏添花的事情,那个客人很有意思,只用书信和我交流了几句,不像以前那些人。

      是有点意思,兰明雨听完后若有所思地颔首,紧接着问道,那位客人叫什么名字知道吗?

      洛迷津摇了摇头,福克斯,不是真名,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吧。

      兰明雨失笑不已,洛迷津的特别她可是早就领教过的,不在意一个人的名字称呼倒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洛迷津洗干净手,换上干净衣服,来到客厅对兰明雨说道:

      明雨,我已经把行李都打包好了,大概这两天就搬出去。

      这么快啊,兰明雨难以掩盖自己话中的失落。

      已经打扰你很久了,我很不好意思的。

      我不觉得是打扰,你太多心了。

      洛迷津微微笑了笑,唇角的小梨涡温温柔柔的。

      窗外的爬山虎垂下来,这样的晚上总是格外安静,兰明雨在做完心理建设后,看似无意地问道:

      洛洛,好几年了,你不准备谈谈恋爱吗?

      我?洛迷津摇头,并没有任何犹豫,不会谈了。

      虽然你妹妹还躺在医院里,但她也希望看到你正常生活的吧,不要封闭自己。

      洛迷津面色平静,不是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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