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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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乱步大人天赋异禀不同,她是一点一点的学习和锻炼出来的,并且妄想有朝一日能够到达乱步大人的程度。

      随着时间的流逝,森茉莉出大名了。

      以前这里出了什么事,人们一准想到的是工藤新一。

      前段日子,人们看毛利十五郎不错,把他列入了名单。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人们一准想到的是森茉莉。

      森茉莉也不负所望,每每都能破奇案。

      就比如说现在她让人拉开在犯罪现场乱跑的柯南小朋友,冷静自持的道出了犯人以及犯罪手法。

      犯人如遭雷劈。

      “这不可能,你怎么会这么厉害?”

      森茉莉漫不经心地取出折扇,特别有逼格的打开使其遮住自己的脸。

      “这还要多亏了你们,如果不是你们的话,我也没有这么多的锻炼机会,更不会闯下这样的成就。”

      不久后,犯人被带走了。

      犯罪现场外的柯南小朋友看着这一幕,怅然若失。

      他输了,他彻彻底底的输了。

      在他还在调查的时候,这位名声鹊起的森检察官就已经得知了答案。

      第45章

      黄昏之馆

      最近这段日子里,森茉莉说过的有多潇洒就过的有多潇洒。

      什么,社畜生活?

      不不不,怎么可以说是社畜呢?这是装逼呀!

      每当站在人群的最中间说出自己的推论,而犯人泪流满面的时候,她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仿佛脚踏在云端,找不着边际。

      俗称飘了。

      话又说回来,因为她破案又快又多的缘故,现在还升官了呢!一级检事长,由内格任命,还算不错。

      这天,森茉莉接到了一张邀请函。

      落款是这样:神所遗弃,幻影之仔

      后面跟着地址:黄昏之馆。

      此外还有宴会的时间以及两百万的不记名支票。

      前面还好,后面就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随随便便给人送钱是怎么回事?

      知不知道天上不会掉免费的馅饼呀?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而且就这点钱……

      森茉莉不屑的弹了弹,随便让人挂了一个失物招领后就将这件事情抛之脑后。

      同事们听说这件事情后,格外的羡慕。

      这就是厉害人的本事吗?随随便便就有人送钱,还是两百万。

      过了一段时间,森茉莉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黄昏之馆,哪个黄昏之馆?

      她也是看过柯南的人,虽然具体的内容已经记不太清了,却对黄昏之馆印象深刻。即使过去这么多年了,偶尔也能想起一点事情。

      “给我查一查黄昏之馆是怎么回事?”

      森茉莉揉了揉太阳穴,随手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属下。至于她自己,当然是去破案呀!其他的比如写报告那都是属下的事,她完全不用沾手。

      不久后,森茉莉得到了一份答案。

      黄金之馆是大富豪乌丸莲耶的母亲建造的,距今已经有好几十年历史。

      不过几十年前随着乌丸莲耶的死亡,乌丸莲耶母子二人建立的集团分崩离析,宣告破产重组。

      在那时,黄昏之馆被银行收走,然后经历了好几任买家,现在正在大上祝善的名下。

      森茉莉摸了摸下巴,决定还是去一趟。

      在她的印象中,黄昏之馆又被称为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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