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三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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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名警察找上了她。

    他欠地下钱庄一笔很庞大的债务,为了还债,他成了一名婚姻诈欺犯。遇见玫君之前,他骗过不少nVX,利用结婚资金跟nV方要钱,然後在结婚前夕落跑。她们报警,却因那男的给了假名,也没有留下任何照片,警方难找到人,只有随处可见的监视画面抓出了他不是非常清楚的相貌。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天还是会找到机会惩罚坏人。

    「那不是他。他没有骗我,他是Ai我的。」

    「警察都查到他的真名叫黎胜烨,就是你的初恋。」

    她依旧不愿接受事实。可受害者都在警察局当面指认了她的初恋就是欺骗她们钱财的人。

    「就算她们认错人,警察放了他,」我的语气中带着调侃与不屑:「那麽,你是要当人家的小三吗?」

    「我没有。」玫君说的坚定。

    「那你是什麽情况,现在警方都调查清楚了,他和他老婆只是处於分居状态,意思就是没有离婚!」

    「我不知道,我好烦啊!」

    许多心思都涌上──他老婆会跟他分开的原因;已婚人怎麽能去参加联谊;他若是真心Ai着玫君,怎会在身上有着一团烂帐时,还要找上她……

    「你有给过他钱吗?他有跟你借钱吗?」

    「没,就算有我也不可能借他,你也不是不知我没钱啊!」

    「但你有房子。」

    「我不会给他拿去借贷还钱的。」

    我看着她的眼神,就是不愿意相信。

    「我没有被他骗财,他有跟我说过他欠债的事。是他说不想拖累我,是我说坚持想跟他在一起。我了解他这个人,他绝对不会做出伤害我的事。」

    ……以前了解不代表现在了解;以前不会伤害,不代表现在舍不得伤害。我的傻玫君,两次、三次、四次……,还要遇到多少次不对的人,才能想清楚什麽是对的人。

    原来初恋的美好就该留在当时候,回锅的不一定会是好事。小时了了,大未必佳。隔了十年後,人会变的。

    「那你还有必要对我诉苦吗?」我把怒气迁回到她身上,我知道不该这样,这不是我的事,她想怎样终究由她自己决定。

    我们冷战了一个月。

    曾想,根本是我错了,我凭什麽给她指教──我没谈过恋Ai,更没和男人交往过。我总是想得多,抗拒多。不愿踏出一步去试试,去Ai过,伤过。看到喜欢的也就远远的看着,静静的待着。一旦错过,也就闭上眼睛,让自己Si心。

    之後她的初恋被关进监狱,她去看过他──我只知道有这件事,其余的她不说我也不问。

    之後她对我说:彻底跟他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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