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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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教主。”“大宋范仲淹、蔡京,拜见教主。”注:赵佶,宋徽宗,道君皇帝,在本书中作为赵匡胤的臣子出现,其余人等,无论忠奸,均为世俗大宋阵营,范仲淹等人曾入伍,但主要是文官职司,所以小说仍定文臣。来人竟都是大宋重臣,赵匡胤没胆子亲自来见我,便叫手下文臣来打前锋,总算他行事谨慎,老谋深算,没派武将来,这等示好之意,十分明显,却又有先礼后兵的隐喻,当真奸滑得紧!我打个稽首,道:“贫道游历四方,来到大宋境内,尚未上门拜访,倒让诸位来迎,实在失礼,赎罪赎罪。”赵佶道:“教主降临敝邦,圣上未尽地主之谊,深感不安,特令我等来请教主入京小住,也好煮酒论道,还望教主万勿推却。”我轻笑道:“宋帝陛下诚意如此殷切,贫道感激不尽。
 不过,贫道闲云野鹤惯了,入京怕是有失体统,还是不去的好,诸位替我转告宋帝陛下,就说贫道多谢好意了。”一番唇枪舌剑,才算送走了这班文臣,大宋虽然也觊觎神物,但还没蠢到敢翻脸硬夺,此次前来的目的,无非是探探我的底,查清楚我进入大宋的目的,我早有准备,自然封的滴水不漏,似真似假的说了几句,跟着转移了话题,令他们颇为失望,但我也不愿跟世俗势力撕破脸,所以点明了没有恶意,让他们回去也好有个交代。至于我借县官黄金这等小事,他们谁也没提,彼此心照不宣,都是成了精的人物,不会点破这等无趣的细节,连我身后的小乞丐如此美貌,他们也视而不见,至于背后是不是传些流言蜚语,那就不得而知了。
 过了数月,小乞丐已经读完了《论语》,学识颇有长进,作为奖励,我便带她前往附近的大城‘岳安’,这可比那小镇繁华的多了,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小乞丐看着什么都新鲜,目不暇给,极为兴奋,看来她已经渐渐走出自卑,变得和凡俗少女一样天真烂漫了。拿着一大把点心、零食,还不满足,看到鱼鸟市,又非要去逛一逛,我自然无所谓,便领她去看。
 满棚的鸟笼装着鹦鹉、鹩哥,遍地的鱼缸盛着金鱼、乌龟,小乞丐是小孩心性儿,立刻拔不动腿了,非要买几只,我摇头道:“最多买一只,多了没地方养!”她满脸幽怨,似乎埋怨我不近人情,娇颜含嗔,令我心中一荡,但强忍住遐思,坚持不允。小乞丐死乞白赖的纠缠一番,我硬起心肠不理会,她没钱,拗不过我,只得仔细挑选,要买个最心爱的宠物。
 挑了半天,乌龟也想买,鹩哥也想买,小乞丐始终犹豫不决,忽见某位老板将一只快死的鹦鹉抛到墙角的垃圾堆上,任其自生自灭,小乞丐不知是不是触景生情,感伤自身,立刻哭着跑过去,捡起鹦鹉,不住呵护,但那鹦鹉气息奄奄,哪里救得活。我走过去,拉住她道:“没用了,它快不行了,另外挑只精神的买回去吧。”小乞丐连连摇头,死活不撒手,神情满是祈求,盼我能将这鹦鹉救活。
 我刚要开口再劝,眼角忽然瞥见两个身影缓缓走来,脚步落地沉寂无声,神情阴冷无比,与这闹市的喧嚣格格不入,周围的人却似乎对这二人视而不见,没有丝毫反应。这两位一个穿白衣,一个穿黑衣,都带着醒目异常的高帽子,一个帽子上写着“一见发财”,一个帽子上写着“一见有喜”,猩红的舌头却都伸出嘴边老长一截,显得诡异万分,竟是黑白无常到了。
   我环视四周,并没有面带死气的人,确定他们是为了鹦鹉而来,禁不住冷笑一声,暗道:“这示好也未免太明显了,也罢,就欠一个人情吧。”我对着黑白无常拱手道:“两位差爷,此来是要带走这鹦鹉的魂魄吗?”他们虽是鬼修,但有职司在身,所以不能称其为凶魂厉魄。听了我的话,黑白无常同时点点头,我笑道:“能不能给贫道一个薄面,留下这鹦鹉的魂魄?”黑白无常对望一眼,似乎颇感为难,我笑道:“两位不必担心交不了差,我写封书信,你们回去交给你家王爷,他自然不会怪罪两位。”黑白无常立刻点了点头,示意可以这么办,我便问道:“这是哪一殿王爷派的差事啊?贫道有机会定要亲自上门拜谢。”黑白无常取出腰牌,递给我看,正面写着一个大大的“平”字,背面写着一行小字“甲等无常巡查一四六二”,另一块几乎一样,只是背面的数字是“一五三九”,这显然是他们的编号,而正面的“平”,代表了执掌第九殿的平等王。
 我把腰牌递回去,同时递上二十两黄金,跟着取出玉版纸和狼毫笔,写了三个大字:叶凌玄,接着随手用真火烧了,黑白无常手里立刻多出一张纸,正是我刚才写好烧掉的那张。黑白无常点了点头,转身就走,我开口道:“二位差爷慢走。”小乞丐看不到黑白无常,一直盯着我看,似乎奇怪我在和谁说话,我冲她微微一笑,道:“放心吧,这鹦鹉死不了。”小乞丐大喜,低头抚摸鹦鹉,见到鹦鹉果然慢慢变得有精神了,不禁极为欣慰。
 
 
 看着小乞丐兴高采烈的样子,我不禁苦笑,纵横一生,杀人无算,没想到今日要为了只快死的鹦鹉去求人,平等王好算计啊,平白得了个人情,当真是老谋深算!我身在大宋境内的事,早已传遍了周天六道,平等王自然也很清楚我的行踪,不然的话,勾一只鹦鹉的魂魄,还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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