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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困惑着世界上怎能有如此温柔的人,後来我才发现他不过是少了根筋,加上一点点身而为人的T贴。
第一次见面,我觉得自己心跳先是漏了一拍,又在下一刻怦然不已。
第二次见面,他在大庭广众下说了「我喜欢你」,并且拉住我的手,央求着我把他的line给加进好友。
「大概一时昏了头才会说喜欢你吧,哈哈哈。」第三次见面,他漫不在乎的笑着,如此说道。
「咦?」
「不过那种话说了好像也不能反悔,你的名字是……远方?」他低头看了看手机,西晒的日光照着萤幕,只见他眯起眼,似乎看不大清楚。
「不是远方,方是我的姓。」
「这样啊,那麽小远,你听好罗,我的名字叫白一朝,一朝一夕的一朝,喜欢的nV孩子是能一次吃完一整盒小蕃茄的类型,男孩子也是啦,我自己则是正在为这件事情努力当中。」
这家伙说甚麽啊。
「那麽……我算是你喜欢的类型吗?」
「诶……是啊。」我有些羞怯的点点头,此时心情虽复杂,却仍抱着一丝期待。
「太好了,那请你努力变成我喜欢的人吧。」
「一次吃完一整盒小蕃茄?」
「没错。」
「我办得到啊。」我带着困惑的眼神应了他的话,那听起来并不是件能筛选掉甚麽的条件。
「真的啊,那你跑得快吗?」他的眼里闪着期待的光芒,一个问题後又接了一个问题。
「不,我……跑得很慢。」倘若这是个要求,自己大概是无望了,想到这儿,回应的语调便也不自觉沉了下来。
「我还喜欢跑得快的人,这样吧,我们以後常去C场练习。」
他给我的并不是拒绝,而是拖着我,来到不久前才重新铺好PU跑道皮的C场,之前的坑洞与不平早已见不着,起跑线也画得清清楚楚,我x1了x1鼻子,彷佛能闻到浅浅的橡胶味。
就这样,我们在对对方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开始了b起交往,更像是预备要航向伟大航道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