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亏成娱乐圈巨头了 第541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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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p; 按理说,齐慕不参与决策,不存在“她特别看好”这种情况啊……

      “不是……”齐慕摇了摇头,“现在开始有国外的艺人,甚至是当地知名艺人希望和我们合作了。”

      “目前文娱行业较为发达的地区还在观望,但是其他一些市场相对没那么成熟的地区,很多人已经希望投资我们了。”

      “甚至,连一些文娱行业发达到已经在重度内卷,艺人收益被无限压缩,地位被无限踩低的地区,也有明星想和我们合作。”

      “杨总,集团宽厚的待遇已经传遍全球了,而且资源还丰厚,大家都想来这边试试看。”

      看着有些沉默不语的大老板,齐慕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杨总,当时您制定公司合同制度的时候我还没就职,不过现在看来,您确实深思熟虑。”

      杨若谦甚至直接没听懂秘书小姐的最后一句话,他疑惑出声:“啊?”

      看着大老板有些茫然的表情,齐慕倒也不奇怪——那么久远的事情,一两句话杨总肯定想不起来。

      于是齐慕提醒道:“杨总,您一开始制定和艺人的签约合同年限时,规定的都是最高签约3年。”

      “我后面打听到了,一开始很多员工担心您这么做,会不会导致那些在公司成长起来的艺人在合同到期后转投更大的公司。”

      “现在看来,这么短年限的合同,反倒是限制了想来混日子的艺人。”

      “艺人们加入公司,就必须要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否则三年后就可能遭遇不被续约的窘境,想混公司高福利的人会被自动排除在外。而且还能避免可能出现的内部滥用职权——哪怕再是关系户,打通了很多关系,合同就卡死在三年,想多一点时间都不行,很大程度上节省了我们内部管理成本。”

      “您这个方针,我认为值得继续延续下去,包括在海外市场也是一样的。”

      杨总看着在帮自己认真做分析总结的齐慕,一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当初制定这个方案的时候,就是希望自己培养的艺人在三年之后全部解约跑路,去投奔有更光明更远大前程的其他公司?

      自己只负责出培养的成本,艺人成名后的红利一点都不吃,就是当时杨总想出来的天才计划。

      结果谁知道公司创立都还没到三年时间,设想中“更光明更远大”的公司就一个接一个被自己打败。

      最后岿光集团成为那个“更光明更远大”的公司,艺人们别说走了,恨不得直接在公司多续个30年合同!

      原本想象中获益的其他大公司,直接就变成了岿光集团自己!

      “好了,不说这些陈年旧事了。”杨若谦抬手制止了齐慕继续说下去,“说说看艺人吧,现在很多海外的艺人想和我们签经纪合同?”

      “是的,他们在了解到公司的福利和待遇之后,甚至主动说他们不需要这么好的资源。”

      以岿光集团的影响力,在国内随便为他们宣传一波,收益都大到吓人。

      杨若谦摆摆手:“你们自己去安排吧,国外的事情比国内复杂很多,做好决定之后记得给我看一眼。”

      海外明星的培养,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培养,成本可是要乘以汇率的!

      听上去是个很不错的想法,但在这个季度似乎已经帮不上什么忙了。

      “嗯,而且也有很多国外的经纪公司,希望他们的艺人能够拿到我们这边的资源,在我们拍摄的电影中出镜,片酬都开的非常优惠。”

      和很多人想象中的不一样,一部电影的预期票房越高,演员的片酬相对来说就越低;而反之,如果一个一眼看上去就是烂片的电影想找大牌演员来饰演,片酬一定高的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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