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第三册》(17)(6/6)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理由去插手他的做法。倒是胡宗仁邀请我晚上带着娜娜跟他一起,重新回去那个教室,用同样的办法喊出那个笔仙,然后永绝后患的送走。而要我跟着一起,其实是请我保护好娜娜而已。

      我答应了,我最喜欢保护小女孩了。

      不过当晚还是遇到点阻力,胡宗仁因为脾气急躁,手段也稍显暴力,所以引起了轻微的反抗,这种反抗的结果胡宗仁后脑勺上那个撞到桌子的包包可以证明。不过胡宗仁最终不是送走了它,而是抓住了它,将它牢牢栓死在那支毛笔上,然后连同一切召唤材料,统统烧掉。

      胡宗仁再三跟娜娜和她的爸爸保证,这次的事情绝对是解决得干干净净,所以在拿了钱临走的时候,娜娜还问胡宗仁,那菲菲的病情会不会好转。胡宗仁摇摇头跟她说,其实菲菲不是生病,而是被吓到了,这种吓和我们平日里说的那种吓不太一样,所以恢复起来还是很困难,但是也并不是没有机会。一切都看她的造化了。

      我还告诉娜娜,人鬼有别,不管各自的本性是什么。诸如笔仙一类的招魂游戏,普通人你有什么资本去玩?我告诉娜娜,其实当时你和菲菲在请笔仙的时候,虽然你们俩那时候还看不到它,但是在你们俩握住笔的时候,还有一只手也握着笔,那就是一只鬼手。鬼魂要和人类在同一个空间下完成一种共同的仪式,它必须借助类似笔这种媒介才行。

      举个例子来说,我们人类是“1”,那么那支笔就是“0”,而那个鬼魂就是“-1”。1和0是相邻的,正如我们可以抓起笔来,而-1和0也是相邻的,所以鬼魂也能够控制那支笔,但是-1和1之间永远都隔着一个0,本来不该相见,就千万别总想着去找到那个“0”。

      果然是有文化的人,我这么一说,娜娜就懂了。

      离开娜娜家后,我打算在成都附近让胡宗仁陪着我玩几天,他答应了,于是我们很快就挥霍光了他的佣金。在和他一起经历了苦竹偷魂的那次事情后,虽然我对胡宗仁还不能算作是亲密的战友,但是革命的友情还是很深厚的,我们甚至组成了一个组合。

      这个组合的来历很奇怪,是之后的一天我们在锦里附近搜寻食物的时候,店家墙上的电视里传来一个演唱会的歌声,歌曲的歌词是这样的:

      “对,爱我的人别紧张,我的固执很善良,我的手越肮脏,眼神越是发光,你,不在乎我的过往,看到了我的翅膀,你说被火烧过,才能出现凤凰。”

      胡宗仁突发奇想对我说,这个组合叫“五月天”,要不咱们也组个组合吧。我说好啊,你想个名字好了。

      “七月半!”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