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第四册》(39)(1/5)
送神
第二天,我和胡宗仁一早就把彩姐跟付韵妮送到十八梯,让她们两个女孩子跟两个前辈师父呆在一起,一来我们这一天要跑不少个地方,带着她俩说实话也是碍手碍脚的。送到司徒和付强那里,四个人兴许还能凑上一桌麻将。随后我跟胡宗仁在路上买了点东西吃,魁星楼的东西没有埋回去,一直都在司徒的身上带着,原本我们打算的是要等找到了十八梯的这个,然后呼唤位置重新埋起来的。按照顺路的原则,我们先去了白象街的美华烟草行,二叔依旧坐在那里打瞌睡,不同的是,那天时间比较早,很多在他那租房子的民工都还没出门,大家三个两个站在底下那个厨房附近用大碗吃着早餐。也许干我们这行,天生就有一种可以淡定行骗的本事,三言两语间,二叔再次同意了我们进入房间。于是我进去迅速找到了当初我重新放回去的铁盒,辞别二叔后,我们又依次去了龙门浩、一天门、报恩塔以及涂山山巅红衣女鬼的埋骨处。等到把全部东西都重新找回来以后,时间临近下午四点。我和胡宗仁却还没吃午饭,因为最后一站就是在埋骨处,所以我给司徒打了电话,请他问问付强,除此之外,还需要我们准备些什么东西不。付强告诉我,如果我不嫌恶心,就把女人的头骨带回去。
虽然我在那之前曾干过不少恶心的事情,甚至挖过坟,而且还是那种尸体并没用完全腐烂成白骨的坟,那次我因此而作呕了很多天,也曾无数次自己宽慰自己,想想那些掏粪工,他们几乎天天都跟这些恶心的玩意打交道,于是我尝试着用“职业需要”来说服自己。但是这次要我拿回一个头骨,而且还是跟脖子连接起没断的那种,我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意味着我要掰断这具骨骼的头骨。这具骨骸的下颚早在我们第一次挖坟的时候就发现是和头骨分离的,没有了下颚的骷髅看上去更让人感到害怕。可按照付强的意思,如果不带回去,恐怕这场退鬼的法事就没法进行。我对胡宗仁说,你手比我长,力气比我大,付强叫你把那个女人的头给带回去。胡宗仁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但是还是去做了。
大冬天的,胡宗仁把自己的外套给脱了下来,因为我们并没有带口袋上山,大白天抱着个骷髅头下山去,恐怕还没上车我们就会被带进派出所。于是他用自己的外套把头骨包起来后我们才下山。在山下的一家修车铺附近吃了点东西,吃饭的时候我跟胡宗仁聊天,聊到了关于付韵妮的话题。因为自从那天他们一起回付强家找回东西的时候,我就开始察觉到这两人的关系有些微妙的变化。他们两个人对于我来说都有不一样的意义,胡宗仁是我的朋友,尽管认识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是一起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我们也算得上是生死之交。我是个喜欢胡闹开玩笑的人,所以我也常常会打击胡宗仁,他本身是个大神经,好像天塌下来都对自己没什么影响一般。我很羡慕他可以活得这么洒脱,于是我告诉他,如果你真的想要跟付韵妮在一起的话,也许你这种洒脱的日子就要到头了。我告诉他,谈恋爱包括结婚,除了是给自己的感情一个交待以外,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我们这个行当,虽然不会动不动就死人,但是相对于其他那些工作来说,相对算是比较高危的行业。好在付韵妮本身也算是我们行里人,所以接受起来会比较快一点。我甚至告诉胡宗仁,付韵妮是个刚到20岁的小姑娘,虽然脾气火爆,性格刚烈,但是对于付强来说,付韵妮始终是他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你如果要坚持跟付韵妮在一起,无非只有三种情况,要么你说服付强,而这前提就是他从此不再作恶,跟我们站在一起。要么就是你带着付韵妮逃跑,前提却是付韵妮对你有同样的想法。
我问胡宗仁,现在没别人在,你跟我说说你对付韵妮现在到底是怎么样的感情。胡宗仁原本很想要接着狼吞虎咽来掩饰他被我这么问的慌张,而事实证明我和他在一起的话,永远都只有他被我算计的份,智力毕竟是个硬伤。胡宗仁看逃不过这个问题了,于是无辜地挠挠头对我说,光是我喜欢她又能怎么样,现在我们自己的事情都没个结论,也就不能判断到底付强是敌是友,付韵妮又是他的女儿,即便是她对自己父亲的作风有些不赞同,但是那也不表示她会就此背叛她的父亲,选择和我这样一个浪子在一起。
我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因为难以想象他竟然会用“浪子”来形容自己。
胡宗仁说,以前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没能好好珍惜那段青春,浑浑噩噩地就过了,长大以后拜师学艺,也曾遇到过自己喜欢的女孩,但是他自己天生不是个浪漫的人,不懂得用一些浪漫的方式来讨得女孩子的欢心,相反的他的方式往往在她们看来十分另类,尽管有些幼稚有些可爱,但是更多的却是好笑和不成熟。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单身,他还告诉我,原本有一年自己在成都遇上一个好姑娘,姑娘也愿意尝试着和他交往看看,胡宗仁第一次和那姑娘约会的地方竟然选择了一个大水库。我听后
第二天,我和胡宗仁一早就把彩姐跟付韵妮送到十八梯,让她们两个女孩子跟两个前辈师父呆在一起,一来我们这一天要跑不少个地方,带着她俩说实话也是碍手碍脚的。送到司徒和付强那里,四个人兴许还能凑上一桌麻将。随后我跟胡宗仁在路上买了点东西吃,魁星楼的东西没有埋回去,一直都在司徒的身上带着,原本我们打算的是要等找到了十八梯的这个,然后呼唤位置重新埋起来的。按照顺路的原则,我们先去了白象街的美华烟草行,二叔依旧坐在那里打瞌睡,不同的是,那天时间比较早,很多在他那租房子的民工都还没出门,大家三个两个站在底下那个厨房附近用大碗吃着早餐。也许干我们这行,天生就有一种可以淡定行骗的本事,三言两语间,二叔再次同意了我们进入房间。于是我进去迅速找到了当初我重新放回去的铁盒,辞别二叔后,我们又依次去了龙门浩、一天门、报恩塔以及涂山山巅红衣女鬼的埋骨处。等到把全部东西都重新找回来以后,时间临近下午四点。我和胡宗仁却还没吃午饭,因为最后一站就是在埋骨处,所以我给司徒打了电话,请他问问付强,除此之外,还需要我们准备些什么东西不。付强告诉我,如果我不嫌恶心,就把女人的头骨带回去。
虽然我在那之前曾干过不少恶心的事情,甚至挖过坟,而且还是那种尸体并没用完全腐烂成白骨的坟,那次我因此而作呕了很多天,也曾无数次自己宽慰自己,想想那些掏粪工,他们几乎天天都跟这些恶心的玩意打交道,于是我尝试着用“职业需要”来说服自己。但是这次要我拿回一个头骨,而且还是跟脖子连接起没断的那种,我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意味着我要掰断这具骨骼的头骨。这具骨骸的下颚早在我们第一次挖坟的时候就发现是和头骨分离的,没有了下颚的骷髅看上去更让人感到害怕。可按照付强的意思,如果不带回去,恐怕这场退鬼的法事就没法进行。我对胡宗仁说,你手比我长,力气比我大,付强叫你把那个女人的头给带回去。胡宗仁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但是还是去做了。
大冬天的,胡宗仁把自己的外套给脱了下来,因为我们并没有带口袋上山,大白天抱着个骷髅头下山去,恐怕还没上车我们就会被带进派出所。于是他用自己的外套把头骨包起来后我们才下山。在山下的一家修车铺附近吃了点东西,吃饭的时候我跟胡宗仁聊天,聊到了关于付韵妮的话题。因为自从那天他们一起回付强家找回东西的时候,我就开始察觉到这两人的关系有些微妙的变化。他们两个人对于我来说都有不一样的意义,胡宗仁是我的朋友,尽管认识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是一起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我们也算得上是生死之交。我是个喜欢胡闹开玩笑的人,所以我也常常会打击胡宗仁,他本身是个大神经,好像天塌下来都对自己没什么影响一般。我很羡慕他可以活得这么洒脱,于是我告诉他,如果你真的想要跟付韵妮在一起的话,也许你这种洒脱的日子就要到头了。我告诉他,谈恋爱包括结婚,除了是给自己的感情一个交待以外,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我们这个行当,虽然不会动不动就死人,但是相对于其他那些工作来说,相对算是比较高危的行业。好在付韵妮本身也算是我们行里人,所以接受起来会比较快一点。我甚至告诉胡宗仁,付韵妮是个刚到20岁的小姑娘,虽然脾气火爆,性格刚烈,但是对于付强来说,付韵妮始终是他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你如果要坚持跟付韵妮在一起,无非只有三种情况,要么你说服付强,而这前提就是他从此不再作恶,跟我们站在一起。要么就是你带着付韵妮逃跑,前提却是付韵妮对你有同样的想法。
我问胡宗仁,现在没别人在,你跟我说说你对付韵妮现在到底是怎么样的感情。胡宗仁原本很想要接着狼吞虎咽来掩饰他被我这么问的慌张,而事实证明我和他在一起的话,永远都只有他被我算计的份,智力毕竟是个硬伤。胡宗仁看逃不过这个问题了,于是无辜地挠挠头对我说,光是我喜欢她又能怎么样,现在我们自己的事情都没个结论,也就不能判断到底付强是敌是友,付韵妮又是他的女儿,即便是她对自己父亲的作风有些不赞同,但是那也不表示她会就此背叛她的父亲,选择和我这样一个浪子在一起。
我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因为难以想象他竟然会用“浪子”来形容自己。
胡宗仁说,以前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没能好好珍惜那段青春,浑浑噩噩地就过了,长大以后拜师学艺,也曾遇到过自己喜欢的女孩,但是他自己天生不是个浪漫的人,不懂得用一些浪漫的方式来讨得女孩子的欢心,相反的他的方式往往在她们看来十分另类,尽管有些幼稚有些可爱,但是更多的却是好笑和不成熟。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单身,他还告诉我,原本有一年自己在成都遇上一个好姑娘,姑娘也愿意尝试着和他交往看看,胡宗仁第一次和那姑娘约会的地方竟然选择了一个大水库。我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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