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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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来临之时,季辞领到了生平第一份报酬。

      不多,400元,一半给阿玛留作家用,一半去镇上买了给程老师的回礼。傻丫头也有份,藏银镶的绿松石手链,品质一般,聊表心意。

      加上他去山上挖的虫草,一股脑寄去了北京。

      这次回信来得更快,小姑娘将那条破链子夸上了天,说看起来像咬碎的蓝色巧克力糖,甜甜的。

      什么傻话,他明明在信里解释过,裂痕越多代表品质越差,等长大了再给她买更好的。

      她还甜上了。傻。

      程老师的回信,则带给他一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她帮他报名了全国生物奥赛,邀请他暑假去一趟北京,备考参赛。

      奥赛是什么,季辞其实一直没搞明白,他只知道,程老师寄给他的书他看完了,卷子也做完了,没觉得困难,还挺好玩的。

      程老师说,这就叫天赋。

      有点苦恼,他怎么又多出来一个天赋。

      景区主管也说他有骑马的天赋,让他暑假一定要去全职上班……没办法,他必须二选其一。

      最终季辞放弃了赚钱,他十分想念北京。

      他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北京还能给他留下一点想头,明明是噩梦一样的地方,他从北京回来之后再也吃不了橘子。

      但程家给他留下的印迹,居然比那该死的浴缸还要深。

      他现在只要看到来自北京的信件就开心,会想起风雪天戴的毛领帽,程老师做的辣子鸡,还有阴云密布的天空下,某只小蠢熊吧嗒着嘴,忽然馋起了蜂蜜,跑去冰箱挖来一整勺,非要和他分着吃。

      北京是甜味的。

      那年之后的每一个寒暑假,季辞都在程老师家度过。

      他在生物方面的天赋,甚至超出了程敏华的预期,只经历过两年集训,便已拿到了全国第一。

      这两年也让季辞彻底融入了程家,程敏华叫他老三,傻丫头叫他三哥,他终于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虽然每年只有几个月,但妈妈和妹妹都很爱他。

      他也很爱她们。

      对妹妹的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季辞已经记不清了。

      也许从第一天起,他对傻丫头的情感就不太纯粹。在那个天寒地冻的夜晚,她取下自己的手套,套在他冻僵的手上。

      从那天起,他对她的心态就是:我的。

      我的妹妹。我的小傻熊。只能是属于我的。

      季辞的人生过于单调乏味,小时候他唯一的乐趣是观察狼群,后来是生物和骑马。

      日升月落,他以为自己的人生会按照既定的轨道前行,完全没想到会凭空多出来一个妹妹。

      妹妹很不省心,光是盯着她写作业,他就得使出浑身解数,比最难驯服的马还要淘气。

      淘气之外她还会撒娇,揪住他的衣角一阵耍赖,眼睛既亮,声音且甜,就算钢铁铸就的意志也很难不动摇。

      他得到的最好的一切都来自于她,她救了他的命,和他分享妈妈,以及自己生命中美好的一切。

      而他生命中最美好的……就是她了。

      因此当季辞发现,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企图对傻丫头表白,他当场气炸了。

      城里的孩子早熟,小学六年级已经情窦初开,半大小子捧着个八音盒,在程家的后门来回踱步,口中念念有词。

      季辞什么耳力,侧耳一听,便将他的来意摸得分明,直接摔门出去,拎起臭小子一顿恐吓:再敢出现,见一次打一次。

      “带着你的破烂玩意,滚!”

      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哪见过这种野狼似的蛮族少年,他的滚,是屁滚尿流的那种滚。

      让人滚完季辞还是不爽,一整顿饭的功夫,盯着林音上下左右地打量。

      皮肤太白,嘴唇太红,眼睛又大又明媚,难怪叫人眼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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