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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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我也没办法。相信在那种情况下,大家都是一样。
我受不了了!我真的受够了!!为了逃离这种生活,我去拿了一份“打工新闻”的免费刊物。
我在上面看到位于汤岛的餐厅式卡拉OK所刊载的求职广告,日薪是一万日元。当时的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到银座或是六本木等地的俱乐部工作,所以在一万日元的吸引下,我便到汤岛的店里工作了。
在餐厅式卡拉OK打工,一天收入有一万日元,我只要唱唱歌、喝点酒、陪陪男人、给他们吃点豆腐就好了,真是再也没有这么快乐的工作了。所以我马上就习惯了陪酒的工作,不可思议的是,金钱满足了我的所有。
我心想,没有东西是用钱买不到的吧?
“爱”
大家称呼我“爱”的名字,就是在这个时候拥有的,那时是我刚满十六岁的秋天。
为了要成为一个大家都喜爱的女孩子,店里的妈妈桑便替我取名为“爱”。在那之后,我所认识的人们都叫我“小爱”。以“爱”这个名字,再度展开了我新的人生。
对16岁的我来说,可以让我昂首阔步的地方就是涉谷及新宿。
我讨厌打败仗。
来往于迪斯可之间,朋友会不会增加?走在路上,会不会被人搭讪?这就是用来衡量女人魅力的标准。
从百货公司偷来的黑色套装,里面是豹纹的衬衣,脚上穿的是后跟都快被磨光的白色或黑色高跟鞋,当然高度还是在⒎公分以上,头发则是用双氧水去色,然后吹成高高的发型,这就是我最佳的战斗状态。香奈儿或古奇这些名牌我都不知道,只是照著看到的服饰穿著类似的样子上街。
一开始我是以六本木的迪斯可女郎以及在涉谷出没只想展示自己的身体,但其实有点土气的女郎为范本。像在新宿区公所大街上的阻街女郎般物色男人,然后像哈姆斯特丹的橱窗女郎般地引诱他们,我无意识地对觉得不错的男人进行目送秋波的捕获作业,而对比自己好的女人则以威吓的方式赶走她们。这样的我,每天快乐的不得了,连不安都忘记了。
我以交游广泛以及和许多男性发生关系而感到自豪。
即使别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但因为快乐所以也不在乎。什么要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啦,对亲人的歉意啦,对男朋友的内疚什么的,这些值得嘉许的道德观都已经失去,对那些还在参加交友派对的家伙,和都快30岁了却还自叹没有姻缘的老大姐嗤之以鼻。每天我都以日渐增多的男人电话号码而自傲,就这样地反覆过著看似快乐却天真得可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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