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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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反悔不可能,齐晋楷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纯色玻璃种的手镯直接给人套在手腕上。

      戴好后,跟品鉴上好的藏品般仔细看了看,夸赞道:“好看,就是给我老婆量身定做的。”

      手腕上的冰凉触感,引着梁潇暮将目光往那里瞅。

      这一瞅,人就被吓到了。

      玻璃种纯色手镯,最少也得七位数起步,这他绝对不能收。

      手刚摸上那手镯,就被齐晋楷压住手,“这是我妈给她儿媳妇的见面礼,早就该给你了,是我之前没开窍。”

      那手镯被齐晋楷重新给人戴回手腕上。

      梁潇暮没敢乱动,那胳膊好像不是自己的,木偶都比他灵活。

      “那个心意我收了,这宝贝疙瘩还是还给妈吧,我真心不能收啊。”

      梁潇暮眉头都皱起来,认真的看着齐晋楷。

      齐晋楷被他这畏首畏尾的模样搞得心疼。

      牵着人的手,“暮暮,你别有什么压力,这就是一块破石头,没有什么配不配的上,我的暮暮,值得世间所有美好有价值的事物。”

      梁潇暮有瞬间的愣神,他是这两世以来对他最好的人。

      会时时想着他,把他看得比他自己还重要。

      齐晋楷没有让他再继续想下去,拉着人去沙发上坐下。

      呼哧呼哧的从沙发后面连拖带拽的整出一个箱子。

      打开,里面是一堆房产证、银行卡、车钥匙、珠宝之类的。

      齐晋楷蹲在地上,仰视着梁潇暮,眼睛亮的跟单纯的孩子似的,“暮暮,这是我在南城的所有产业,你先替我保管好不好?”

      他怕人多想,伤自尊心,特意斟酌一番才开口。

      梁潇暮又怎会不明白,齐晋楷在这段关系里,已经足够放下身段,他将人从地上拉起来,也坐到沙发上。

      两人平视着,在这一刻,他们两人是平等的,谁都不必妄自菲薄。

      梁潇暮笑看着人,伸手在人脸上轻捏了捏,“傻瓜。”

      第111章 吃狗粮

      “那暮暮答应傻瓜吗?”

      “答应啊,被傻狼连哄带骗拖回窝里的也跑不了。”梁潇暮捧着人的脑袋,凑近人耳边轻声道:“谢谢,男,朋,友。”

      顺便在人唇上快速啄了一口。

      转身就往门外走,只剩下齐晋楷一个人脸红的快要冒烟了。

      他老婆还真是会撩人。

      梁潇暮出去后,直奔谢宇风的屋子。

      敲了敲门,门从里面打开一道缝儿。

      马上要说出口的话,在看清人的那一刻变了。

      “周总?”

      周珩点了点头。

      “嗯,嫂子,赶紧进来。”

      梁潇暮一进门就瞧见谢宇风戴着耳机正侧躺在沙发上打着游戏。

      茶几上放着剥好的小龙虾跟冰可乐。

      周珩招呼人进来后,径直走到茶几旁,旁若无人的坐到地毯上,戴上一次性手套,给人剥虾壳。

      偶尔往人嘴里塞一两颗虾肉。

      每塞一次,都要哄着人:“啊~,张嘴。”

      梁潇暮快被他俩给创飞了,将头扭向其他地方,【那大哥耳朵里塞猪毛了,根本就听不见】

      对于这件事,梁潇暮可是很有发言权的。

      那次两人喝醉酒后的第二天,谢宇风手里攥着一对耳机,看着梁潇暮。

      “哥,我今天找到一首特别好听的歌,你听听怎么样。”

      梁潇暮当时没有多想,就听首歌的事,还能要他的命吗?

      他自己跟齐晋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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