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成立自己的公司(2/2)
为我开窍,为我拨开贫穷的云雾,让我通过给世杰他们剧组拉赞助赚了第一桶金,就凭我每个月领到手里的那薄薄的几张人民币,别说三天两头的换男人,恐怕连烟都抽不上,酒都喝不起。 有多少死心眼儿的记者,外出采访时神气活现,好吃好喝,风光无限,俨然像个君王。回到家里,伏案赶稿子时,却常常只能啃方便面充饥。 我承认,我喜欢钱,我爱钱。钱虽不是衡量一个男人或女人成功的唯一标志,但的确是一个绝对不可缺少的价值尺度。 钱可以解决人生的许多烦恼和痛苦。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这就是我所以大二时就做家教,大三时就开始写稿子赚钱的根本。到今天为止,喜欢发挥自身的全部潜能,和喜欢用周围社会人际资源赚钱的我,虽然没有赚到太多钱,但我还是喜欢花钱。 特别是从口袋里往外掏钱,或者在银行卡的收据上,大笔一挥签字时的瞬间感受,对我来说,那种轻松和愉悦,是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那次和唐克的父亲谈完话不久,在他的帮助下,我私下里就和唐克父亲两位老战友的儿子姑爷,以及我认识的另外两个门路也很广的哥们儿,合伙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 我把自己这几年靠拉广告和赞助得来的回扣,一笔接近七位数的资金全部注入进去,外加唐克父亲落在我名下的一笔款子,我成了在股份上拥有绝对优势的大股东。我们在崇文门的一家写字楼里,租了三间办公室,招聘了几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唐克父亲和几位老人的关照下,我就开始深一脚浅一脚地做起生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