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呈堂证供(2/3)
“江昭...”“嗯?”——确认录音主T身份。
“不要这样,求求你们...”
“不要了,不要这样对我...”——确认违背受害人意愿。
这是一份标准的、毫无破绽的取证录音,是她的证据,是她奔向自由的武器,也是他们甜蜜的果实,私密的欢喜。
可是现在,他们三人无法被宣之于口的秘密全都暴露在陌生人的面前。法官、书记员接连看着她露出同情的表情,她本该高兴的,毕竟那是她一直谋求的胜利,但掩盖不了内心深处因为私事被暴露于外人而涌现的羞耻感和隐秘的难堪...
但没有办法,用这么决绝的方式和他们做决断是她自己的选择,她也应该吞下副作用。
当厚厚的起诉书被念到最后一页还剩最后一句话,梁牧远放下起诉书,坚毅、狠戾的目视着前方,冰冷启齿:“检方主张以强J罪追求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审判长的目光望向另一侧:“被告方可有异议?”
被告席上,盛恒面如土sE,牙关紧咬。而江昭仍然面无表情,只是呼x1沉重,双拳紧握。
他们都一言不发,脸sE却都不约而同地Y沉的可怕。
辩方律师是一个g练的中年nVX,毫无疑问,开庭前,她就已经事先洞悉此案唯一的突破点,正准备发起反击。只见她镇定自若、慢条斯理的站了起来:
“我方主张——无罪释放。”此话一出,唰唰的,法庭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辩护律师身上。她继续说:
“两名被告与被害人实为包养关系,六年前,被告人盛恒为被害人家庭偿还一笔高达三百万的银行贷款,六年来,两名被告包揽了受害人上学期间所有花费,受害人毕业后,被告人更是不定期为受害人购买各种奢侈品、名贵首饰、服装。另一名被告人同样为受害人购买过诸多奢侈用品、名贵乐器等。上述事实均有银行流水为证。”
“多年来,可以说被告人盛恒和被害人是你情我愿的情侣关系,也可以说是固定包养关系,这一点,在几位当事人的朋友圈里均为公开的事实。”
“检方所呈诸多证据,在这种人物关系下,不过是床笫间的情趣罢了,并不能证明是违背了受害人意愿的。”
“至于他们三人同时发生X关系——最多只能判定为不符合公序良俗,算不上违法,更算不上犯罪。”
她说完,整个法庭静悄悄的,毕竟如果律师说的情况属实且成立,则案件的根本X质就会发生改变。一直以来,强J案均为刑事案件中最难定X的案件,难取证是一个方面,很多事实的认定——尤其是受害方是否自愿,一直就处于难以界定的模糊地带。案件的结果走向又变得扑朔迷离了起来。
审判长在律师发言完后继续开口:“检方或被害人对上述辩方阐述情况有无解释?”
梁牧远正准备站起回答,卢米月用眼神制止了他,又自己缓缓站起,她颔首抬眉,秀眉轻蹙:
“辩方律师所谓的包养期间,他们并未赠予我车、房等固定资产,连超过五千元的电子产品,我都不会私自购买,在坐应该不会有人见过,这种包养关系吧?”
被告席上的俩人听见这话,一人瞳孔骤缩,一人脸sE惨白,俩人都如被冰封住一般,无法动弹。
怎么也没有想到,曾经为了防止她离开的手段变成了S向他们自己的子弹,转了一圈后正中眉心。
她还在不疾不徐的说着:
“我大学期间所有花费,均为购买小额日常用品,至于所谓大额赠礼、名牌服装、奢侈珠宝等,我均未接受,也均未带走。”
“所以,我们并非情侣关系也并非包养关系,而是——借贷关系。”
一口气说完这么多话后,她顿了顿,再开口时,语气是愈加的坚定有力:
“尊敬的审判长,我不认为借了钱,强迫发生X关系就是合法的,更何况,我也已经在几个月前,偿还部分我所欠被告人的借款。”
话音刚落,她满意的看见被告席上两个人的脸sE变得震惊不已,她撇了撇嘴,狡黠的说:
“大概就是,中秋节的前几天吧,应该有一笔,八十万的进账打到盛先生的信用卡上,我拜托我的朋友帮我汇入的,银行流水,很容易查到~”
这话一出,连辩方律师胜券在握的脸都出现了一丝裂痕,她有些责怪的看向盛恒。可盛恒也是心里冤枉:那几天他的信用卡被她来来回回买奢侈品退奢侈品,流水和交易都搅和得乱七八糟,他没有时间、也想不起来要去一一核对...
卢米月满意的看着被告席上的几个人方寸大乱。转瞬,她深呼x1了一口气,沉沉开口:“审判长,我有被告人新的犯罪事实要补充。”
审判长示意她继续说。
“我请求庭上准许传唤新的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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