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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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想要变得强大,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血狗大人偏爱犬只的恐惧气息。

      而经过多次的实验,组织的创始人发现,当一只狗在死亡的时候,所散发出来的恐惧是最强烈的。

      读到这里,马小蕾忍不住吐槽道:“这不就是最早的虐狗犯吗?”

      张强在后面继续记录着。

      组织的创始人所侍奉的神明,血狗大人,对此十分满意。

      “……”

      马小蕾没忍住,又吐槽了起来。

      “就这,还神明?说是地狱魔鬼都是对这什么破血狗大人的赞扬了吧?”

      总之,根据张强的记录,这就是一个虐狗犯组织。

      在这个组织内,所有人,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开脱,又或者是真的相信,总之他们集体臆想出了一个所谓的神明,也就是他们口中的血狗大人。

      为了向他们所谓的神明献祭,于是他们残忍地杀害犬只。

      并且,他们坚信,通过这一恐怖的手段,他们将获得血狗大人赐予的力量。

      对此,马小蕾毫不留情地评价道:“一群变态!”

      再往后翻,就是最后一页了。

      张强在最后一页上写着,在参加完仪式之后,他杀了一只吉娃娃。

      这段记录,占了两行。

      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又把这两行给划掉了。

      在阅读的时候,王虎和马小蕾为了看清楚这两行究竟写了什么,辨认了半天。

      再下面,是几行新写的字。

      “错了!他们都错了!”

      “人类的躯体是无法靠近血狗大人的!”

      “一,狗的恐惧。”

      “二,抛弃人类躯体。”

      这就是日记的最后了。

      王虎往后翻了翻,后面就都是空白页了。

      但,在他快速翻页的时候,一张纸从日记本里飘了出来。

      那张纸上并没有张强的字迹,上面是满满一页的打印字体,似乎是从哪本书上裁剪下来的。

      马小蕾捡起那张纸。

      纸上印的是文言文。

      大约是上学时留下的毛病,她看到这种文言文就控制不住想要念出来,否则,她根本没办法顺利理解其中的意思。

      “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足……”

      刚读了两句,就听见一个清冷的声音响了起来。

      “‘唱歌犬’,来自《子不语》。讲的是……”

      居宸简要说了一下这个故事的重点部分。

      故事 主要讲了古代市集上,有两人牵着只怪狗卖艺,那只狗能说人话、能唱歌。

      后来当地县令进行调查之后发现,那些狗是用拐卖来的小孩制成的!

      原文说:“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

      那两个卖艺人的作恶还不止这一件。县令还在两个卖艺人的船上发现了一张老人皮,两个卖艺人正准备把这老人皮磨成干粉,制成迷魂药。(注1)

      手段十分残忍。

      大约是嫌弃马小蕾读得太慢,居宸主动开口解释了起来。

      《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个故事里倒并没有什么神魔妖怪。但听完整个故事,马小蕾和王虎只觉得脊背发凉。

      马小蕾深吸了一口气,过了好半天才吐槽道:“人给动物起名叫‘畜牲’,其实人才是最‘畜牲’的!”

      缓过来之后,马小蕾和王虎立马想到,张强为什么要把这张纸夹在日记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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