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女配的极品闺蜜 第140节(3/4)
苦,但是所有人都甘之如饴,就像是在做一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艰巨的任务,每个人都有一种牺牲主义者的精神。
如果能邀请到秦瑶来参加,这兴许是一件好事,当然,也有可能是一件坏事,但目前看来,应该是好事,于是老李对秦瑶发出了这样的邀请。
“秦助理,你考虑考虑吧。”想到这里,老李不禁发出了一丝热切的期待。
边上一个女人听了之后,却是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哼”声,国字脸的男人同样是微微蹙了眉毛。
女人觉得老李太过于天真多事,还有这钟岳山,遇见人家长得漂亮的,都会积攒嘴德了,什么好话都往外说,生怕攀不上人家的富贵关系。
什么婚姻家庭美满和谐,呵呵,让人冷笑,大抵是嫁了个长得丑却家庭条件好的男人罢了。
第136章 第一更
哼声的女人留着长发,发尾微微带着一点儿黄,瘦长脸,中庭长,本是清秀的脸庞,由于中庭过长的原因,显得微妙奇怪,隐约像是一张好看的马脸。
这女人名叫孙央,是在小众文化群里略有名声的女诗人,她写的诗剑走偏锋,平日里说话也是尖酸刻薄,我行我素,对外并不顾及他人颜面,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
她的诗很受追捧,是一个有性格有棱角的人,只是她的脾气不讨人喜欢,有些痴迷她的读者跟她见面相处过后,却是受不了她的性格,当然,也会有人喜欢她这样的“真性情”。
孙央属于过度悲观主义者,诗歌里全是情绪的喧嚣,带着极强的煽动性,非常有感染力,而她身旁皱眉的男人,更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可以说是他们组织这诗会的“灵魂人物”,也是写诗水平最高,最有力量感的男诗人。
秦瑶认识这个男诗人,原群,可以说是八十年代最出名的诗歌界领军人物之一,非常受民众的追捧,他的诗充满着个人主义者的表达,都是个人情感的宣泄,同时也带有一点儿寻根儿文化。
这一男一女都是诗会里有影响力的领军人物,而老李则是文学爱好者,他写诗的能力一般,却也有几首脍炙人口的诗,他写的小说也很一般,但参加过电影剧本的创作,文章故事性极好,同时他本人的组织能力强,很多杂事都由他来调配,可以说是管家式的人物。
钟岳山这人则更擅长写小说,尤其善于刻画描写人物,将各类角色描绘地栩栩如生。
这些人里,可谓是各有各擅长的地方,聚集在一起,组成诗会,同时形成一个小小的文化圈。
“好啊,那我就去你们诗会玩玩,感受一下气氛。”秦瑶看出了原群和孙央的不欢迎,不过这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偏偏要去见识见识这诗会是什么样子,亲眼目睹一番这些人读诗讨论的模样。
老李很高兴:“那敢情好,我啊,特别想听听秦助理你的大作!你这样的声音,读自己写的诗,这听在耳边,那得是多么美妙,让我想想用什么句子来形容——如听仙乐耳暂明。”
秦瑶:“……”同志,太夸张了。
不说是老李的言语夸张,他的语调更加夸张,活灵活现的,带着奇异的腔调,好似是他自创的朗读腔。
文人的性格,很多都跟猫一样,时而激情澎湃热情洋溢,时而冷漠自持高冷拒人于千里之外。
平日里独自趴着睡觉谁也不搭理,却也时不时会蹦跶起来,发几场“猫来疯”。
孙央这时走过来道:“你这样的人写诗,该不会黏黏糊糊的,写得都是家庭琐碎小事,格局太小。”
“无论是写文章还是写诗,都是表达所思所感所想,没有拘束,什么都能写进诗里。”秦瑶微微笑道:“我并不觉得写诗是什么高雅的活儿,就跟写日记一样,随手写在草稿纸上,它就成了一首诗。”
写诗的看不起写小说的,自古以来都是如此,总是写诗的自认为高人一等,而小说属于通俗文化,属于市井小民,不是那种阳春白雪的东西。
八十年代是诗歌的繁盛时期,这时候的文化人,也崇尚写诗,而不太看得起写小说的,只不过后来诗歌的受众越来越小,再也无法引领狂潮,诗歌方面的人才逐步凋零。
秦瑶知道孙央这个名字,虽然风头盛过一时,但她写的东西经不起时间的沉淀,大多是情绪的
如果能邀请到秦瑶来参加,这兴许是一件好事,当然,也有可能是一件坏事,但目前看来,应该是好事,于是老李对秦瑶发出了这样的邀请。
“秦助理,你考虑考虑吧。”想到这里,老李不禁发出了一丝热切的期待。
边上一个女人听了之后,却是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哼”声,国字脸的男人同样是微微蹙了眉毛。
女人觉得老李太过于天真多事,还有这钟岳山,遇见人家长得漂亮的,都会积攒嘴德了,什么好话都往外说,生怕攀不上人家的富贵关系。
什么婚姻家庭美满和谐,呵呵,让人冷笑,大抵是嫁了个长得丑却家庭条件好的男人罢了。
第136章 第一更
哼声的女人留着长发,发尾微微带着一点儿黄,瘦长脸,中庭长,本是清秀的脸庞,由于中庭过长的原因,显得微妙奇怪,隐约像是一张好看的马脸。
这女人名叫孙央,是在小众文化群里略有名声的女诗人,她写的诗剑走偏锋,平日里说话也是尖酸刻薄,我行我素,对外并不顾及他人颜面,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
她的诗很受追捧,是一个有性格有棱角的人,只是她的脾气不讨人喜欢,有些痴迷她的读者跟她见面相处过后,却是受不了她的性格,当然,也会有人喜欢她这样的“真性情”。
孙央属于过度悲观主义者,诗歌里全是情绪的喧嚣,带着极强的煽动性,非常有感染力,而她身旁皱眉的男人,更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可以说是他们组织这诗会的“灵魂人物”,也是写诗水平最高,最有力量感的男诗人。
秦瑶认识这个男诗人,原群,可以说是八十年代最出名的诗歌界领军人物之一,非常受民众的追捧,他的诗充满着个人主义者的表达,都是个人情感的宣泄,同时也带有一点儿寻根儿文化。
这一男一女都是诗会里有影响力的领军人物,而老李则是文学爱好者,他写诗的能力一般,却也有几首脍炙人口的诗,他写的小说也很一般,但参加过电影剧本的创作,文章故事性极好,同时他本人的组织能力强,很多杂事都由他来调配,可以说是管家式的人物。
钟岳山这人则更擅长写小说,尤其善于刻画描写人物,将各类角色描绘地栩栩如生。
这些人里,可谓是各有各擅长的地方,聚集在一起,组成诗会,同时形成一个小小的文化圈。
“好啊,那我就去你们诗会玩玩,感受一下气氛。”秦瑶看出了原群和孙央的不欢迎,不过这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偏偏要去见识见识这诗会是什么样子,亲眼目睹一番这些人读诗讨论的模样。
老李很高兴:“那敢情好,我啊,特别想听听秦助理你的大作!你这样的声音,读自己写的诗,这听在耳边,那得是多么美妙,让我想想用什么句子来形容——如听仙乐耳暂明。”
秦瑶:“……”同志,太夸张了。
不说是老李的言语夸张,他的语调更加夸张,活灵活现的,带着奇异的腔调,好似是他自创的朗读腔。
文人的性格,很多都跟猫一样,时而激情澎湃热情洋溢,时而冷漠自持高冷拒人于千里之外。
平日里独自趴着睡觉谁也不搭理,却也时不时会蹦跶起来,发几场“猫来疯”。
孙央这时走过来道:“你这样的人写诗,该不会黏黏糊糊的,写得都是家庭琐碎小事,格局太小。”
“无论是写文章还是写诗,都是表达所思所感所想,没有拘束,什么都能写进诗里。”秦瑶微微笑道:“我并不觉得写诗是什么高雅的活儿,就跟写日记一样,随手写在草稿纸上,它就成了一首诗。”
写诗的看不起写小说的,自古以来都是如此,总是写诗的自认为高人一等,而小说属于通俗文化,属于市井小民,不是那种阳春白雪的东西。
八十年代是诗歌的繁盛时期,这时候的文化人,也崇尚写诗,而不太看得起写小说的,只不过后来诗歌的受众越来越小,再也无法引领狂潮,诗歌方面的人才逐步凋零。
秦瑶知道孙央这个名字,虽然风头盛过一时,但她写的东西经不起时间的沉淀,大多是情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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