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女配的极品闺蜜 第143节(1/4)
而眼前的女人,她站在晴空之下,身上却是明媚的暖光,是那样的耀眼。不使人怜悯,不使人感伤,不使人觉得她脆弱,这种不亢不卑,内部隐藏着极大力量的自信,当真是光彩照人。
秦瑶身上的这股气质,比她的长相更加吸引人。
长着一副漂亮躯壳的少见,而长得一副漂亮躯壳,还有这样精神气的,更是少之又少。
只是可惜了,罗敷已有夫。
钟岳山震惊于秦瑶的气势,他瞥了眼顾呈,这男人身材高大,却是长得异常俊美,他忍不住小声对顾呈道:“娶了这么个大美人,又是个强势的人,作为男人待在这种女强男弱的家庭,受罪吧?”
顾呈淡淡瞥他一眼,也不多做解释:“还好,我在家洗衣做饭带小孩。”
钟岳山:“……”
秦瑶:“……”这个大忽悠。
不过目前来看,顾呈话倒是没说错就是了,衣服夫妻俩轮流洗,做饭也是看谁方便,没有固定的谁谁谁下厨,两人也没有分工,顾呈有空他做,秦瑶有空则她来做,至于带小孩……每天接送孩子从幼儿园回来,的确是顾呈同志“带小孩”。
夫妻俩都可以说是“在家洗衣做饭带小孩”,但这种字面意义上的“洗衣做饭带小孩”,跟钟岳山他们所认知的不一样。
许哲华抿嘴笑道:“是个好男人。”
眼见秦瑶夫妻俩感情好,许哲华眼中闪过些许落寞和感伤,希望这夫妻俩能永远这样。她很羡慕秦瑶和丈夫的感情,夫妻恩爱,真是人世间最为罕见的“奢侈品”。
“我决定了,我要给你们期刊这个栏目写稿子!”老李翻着翻着,已经恨不得撸起袖子干一场,他脑子里仿佛抓到了些东西。
钟岳山:“!”
老李对他们文学期刊是最上心的那一个,这会儿闹着要跑去给别人的期刊写稿,这……
本来还想挖墙脚的,别后来反倒被人挖了墙角,顺便一锅端,抄了老家。
第140章 第一更
“老山,你也一起来,写个中篇?”老李正在兴头上,邀请钟岳山一起创作,他爱看钟岳山写的人物小说,太传神!
在老李看来,原群的诗写得有灵气,但是文笔最好,观察最为细微的,必定要数钟岳山不可,精准、传神、善于捕捉细节……这都是钟岳山的本事。
钟岳山:“写一个。”
……
秦瑶在一旁听着,压抑住嘴角,努力不使得自己露出微笑,捞到了这两个人才,期刊文章质量又能向上提一提。
孙央见老李和钟岳山聊得火热,抿了抿唇,小声跟原群道:“你看着吧,这秦瑶肯定会想办法求你给期刊写诗,你可别轻易答应她。”
“你若是答应她,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原群,你绝不可能为了钱而妥协,你的诗说明了你绝不是这样的人。”
原群不置可否,在他看来,写诗这件事情,当他把诗写出来的那一刻就结束了,至于在什么地方发表,给什么人观看,无足轻重。
看的人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都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秦瑶若是邀请他给期刊写诗,他一定会拒绝,用不着孙央提醒。
原群目光看向秦瑶,发现秦瑶拉着自己的丈夫,正在积极跟老李和钟岳山说话,即便察觉到他和视线,连短暂的交汇都没有,对他丝毫不感兴趣。
作为一个心思敏感的人,原群意识到了,兴许秦瑶对他没有半点兴趣。
原群在八十年代虽然是个名声渐起的大诗人,可对秦瑶那一辈零零后出生的人来说,他的诗早就过时了,课本上没有选摘过他的事,不学文学方面的专业,基本不会认识他,秦瑶也只是读过几首而已,算不上喜欢,对他自然不感冒。
而钟岳山和老李的小说,在将来还是会有很多的读者,喜好文学的,不会错过他们的文章,尤其是钟岳山所写的书。
孙央等着看秦瑶过来对原群献殷勤,只是可惜了,等到分享会结束,秦瑶也没来对原群多说几句话
秦瑶身上的这股气质,比她的长相更加吸引人。
长着一副漂亮躯壳的少见,而长得一副漂亮躯壳,还有这样精神气的,更是少之又少。
只是可惜了,罗敷已有夫。
钟岳山震惊于秦瑶的气势,他瞥了眼顾呈,这男人身材高大,却是长得异常俊美,他忍不住小声对顾呈道:“娶了这么个大美人,又是个强势的人,作为男人待在这种女强男弱的家庭,受罪吧?”
顾呈淡淡瞥他一眼,也不多做解释:“还好,我在家洗衣做饭带小孩。”
钟岳山:“……”
秦瑶:“……”这个大忽悠。
不过目前来看,顾呈话倒是没说错就是了,衣服夫妻俩轮流洗,做饭也是看谁方便,没有固定的谁谁谁下厨,两人也没有分工,顾呈有空他做,秦瑶有空则她来做,至于带小孩……每天接送孩子从幼儿园回来,的确是顾呈同志“带小孩”。
夫妻俩都可以说是“在家洗衣做饭带小孩”,但这种字面意义上的“洗衣做饭带小孩”,跟钟岳山他们所认知的不一样。
许哲华抿嘴笑道:“是个好男人。”
眼见秦瑶夫妻俩感情好,许哲华眼中闪过些许落寞和感伤,希望这夫妻俩能永远这样。她很羡慕秦瑶和丈夫的感情,夫妻恩爱,真是人世间最为罕见的“奢侈品”。
“我决定了,我要给你们期刊这个栏目写稿子!”老李翻着翻着,已经恨不得撸起袖子干一场,他脑子里仿佛抓到了些东西。
钟岳山:“!”
老李对他们文学期刊是最上心的那一个,这会儿闹着要跑去给别人的期刊写稿,这……
本来还想挖墙脚的,别后来反倒被人挖了墙角,顺便一锅端,抄了老家。
第140章 第一更
“老山,你也一起来,写个中篇?”老李正在兴头上,邀请钟岳山一起创作,他爱看钟岳山写的人物小说,太传神!
在老李看来,原群的诗写得有灵气,但是文笔最好,观察最为细微的,必定要数钟岳山不可,精准、传神、善于捕捉细节……这都是钟岳山的本事。
钟岳山:“写一个。”
……
秦瑶在一旁听着,压抑住嘴角,努力不使得自己露出微笑,捞到了这两个人才,期刊文章质量又能向上提一提。
孙央见老李和钟岳山聊得火热,抿了抿唇,小声跟原群道:“你看着吧,这秦瑶肯定会想办法求你给期刊写诗,你可别轻易答应她。”
“你若是答应她,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原群,你绝不可能为了钱而妥协,你的诗说明了你绝不是这样的人。”
原群不置可否,在他看来,写诗这件事情,当他把诗写出来的那一刻就结束了,至于在什么地方发表,给什么人观看,无足轻重。
看的人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都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秦瑶若是邀请他给期刊写诗,他一定会拒绝,用不着孙央提醒。
原群目光看向秦瑶,发现秦瑶拉着自己的丈夫,正在积极跟老李和钟岳山说话,即便察觉到他和视线,连短暂的交汇都没有,对他丝毫不感兴趣。
作为一个心思敏感的人,原群意识到了,兴许秦瑶对他没有半点兴趣。
原群在八十年代虽然是个名声渐起的大诗人,可对秦瑶那一辈零零后出生的人来说,他的诗早就过时了,课本上没有选摘过他的事,不学文学方面的专业,基本不会认识他,秦瑶也只是读过几首而已,算不上喜欢,对他自然不感冒。
而钟岳山和老李的小说,在将来还是会有很多的读者,喜好文学的,不会错过他们的文章,尤其是钟岳山所写的书。
孙央等着看秦瑶过来对原群献殷勤,只是可惜了,等到分享会结束,秦瑶也没来对原群多说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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