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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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一撸到底了,最多只是象征性的惩罚一下。那么,我想,我的苦日子就不远了。
 董胖子一开始给我的印象非常好,胖乎乎的,显得很是憨厚实在。96年上半年,我们经常在一起喝酒,他结婚时我还送了个200元的红包------这在当时算是重礼了。
 真正交恶是从他当人事部主管开始,那时我还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当官后的董胖子随时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说话时嘴里象含着牛屁股。有一天他桌上放着一份文件,我无意中瞧了一眼,他立刻象作贼一样捂起来,说“这不是你应该看的”。
 我拂袖而去,在心里愤怒声讨他的鸡巴德性。从那以后我们一直面和心不和,很快我也开始升官,从主管到经理,青云直上,比他还高一级,董胖子嫉妒之余就开始人前人后说我的坏话,我也没客气,逢开会就旁敲侧击地攻击他的虚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扮君子,台下扒裙子。
 几番交手,各有死伤,但战火一直在地下燃烧,直到他当上总经理后才算是进入白热化。
 下班后去医院看了看老爷子,妈妈正扶着他在病房里走步,看着老两口相濡以沫的样子,我心里很羡慕,想30年后我和赵悦会不会也有这么一天。我爸住院的这段时间,我们忙得连架都顾不上吵,彼此之间有点相敬如宾的客气。
 不过那个电话一直象把刀一样横在心里,刺穿了拥抱、亲吻和所有的甜言蜜语,随时随地扎得我心生疼。高中的物理老师给我讲过“熵”的含义,我想生活其实也是一个熵,一直在慢慢残缺,永不可能完美。
 在卡上提了2000元,还李良的。其实我光在麻将桌上借他的钱就不下一两万了,还钱云云,只是我的姿态。
 我另外还有个小算盘:到了关键时刻,恐怕也只有向李良借钱了,我必须把他心中的疑虑去掉才行。李良依然在打麻将,叶梅坐他对家,打横坐着两个男的,我不认识。
 这情景和两个月前我来这里时一模一样,生活在一些似笑似哭的表情中转了一个圈,又回到原地,就象我当初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醒来后黄梁已熟,朱颜依旧,CD中放的还是莎拉布莱曼的Scarborough Fiar,李良还是在做碰碰胡。叶梅看见我,脸微微地红了红,不知道这个细节有没有被李良看在眼里。
 我把钱掏给李良,被他踢了一脚,说你真恶心,那可是我孝敬你们老汉的。我讪讪的把钱又装回口袋,叶梅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我的脸腾地红了,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李良问我知不知道老大的事,我说老大怎么了,他把牌扣下,看着我,缓缓地说老大前两天被人打死了,在沈阳,一个小痞子干的,我一下子就呆在那里。老大叫童钦伟,身高1米85,标准的东北大汉。
 毕业后分回老家,据说混得很不如意,先被开除公职,接着又离了婚,潦倒得一蹋糊涂。99年他到过成都一次,坐下来就长吁短叹的,一脸的杨白劳。
 才四年没见,他都有白头发了,看得我们心里很难受。走的时候我、李良和王大头给他凑了万把块钱,老大感动得嘴唇直哆嗦。
 一年后,听说他四处找同学借钱,有了钱就去玩女人,陈超特意打电话来叮嘱:“千万别给他钱,他整个人都变了。”老大是我们班公认的最讲义气的汉子,只要有打架的事,跟他说一声,他保准会一马当先冲在前头。除了喝酒,他最喜欢就是谈论女人,陈超的大部分性知识都是他传授的。
 有一天李良在宿舍里朗诵舒婷的《神女峰》: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老大说这诗不好,要我就这么写:与其在被窝里自摸千年/不如在爱人身上痛干一晚。从此以后我们就叫他“痛干上人”。
 李良叹了一口气,说我现在真的开始信命了,没想到老大是这么个结局。我没说话,想起老大骑自行车带着我在校园里到处乱窜,对我说,“现在要是有个娘们儿肯让我干,我命都可以给她。”八年之后,他已经变成飞灰,但他愿意以生命换取的幸福,似乎仍是遥不可及。
 这事让我的情绪极其低落,吃完饭赵悦指使我去洗碗,我装没听见,坐在沙发上啃指甲,赵悦有点不高兴,自己去把碗洗了,摔得叮叮当当响,我不耐烦地说了句:“你要不想洗就放着,别动不动就甩脸子给我看。”赵悦冷笑一声,说到底是谁甩脸子给谁看,从一进家门你就爱理不理的,“有什么不满意的你就直说!”我说我能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又没有半夜三点钟给我打电话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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