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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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传说来自于该隐。他因为杀死了自己的兄弟,而遭到上帝的诅咒。
 在《圣经》里,上帝给了他特殊的标记,将他逐到远方。于是有人说,该隐就是第一代吸血鬼,后来他的儿子们杀死了他,成为吸血鬼十三个氏族的祖先。
 但这个传说受了一些吸血鬼的质疑,他们认为,这份资料至少是不完整的,因为在十三个氏族中,至少有一个有证据并非是该隐的血缘。另一些吸血鬼则走得更远,他们根本不相信《圣经》的记载。
 这些吸血鬼大多拥有丰富的学识,甚至是历史和文字方面的专家。他们通过研究,将《圣经》驳斥得体无完肤。
 他们认为,从文本来说,《圣经》出现的时代远在埃及与巴比伦之后,作为证据是不可信的。有资料显示,最早的吸血鬼出现于埃及,甚至于巴比伦。
 为此他们不惜重金,前往尼逻河和幼发拉底河进行发掘。事实这些争论是从第六代吸血鬼之后才开始产生的,其实最间单也最可靠的方法,就是唤醒沉睡中的第二代吸血鬼,通过他们古老的记忆得知真相。
 不过谁也不敢这么想。吸血鬼的能力总是随著生命的延长而增长,假如不是因为疯狂或弃世,他们几乎拥有无限的生命。
 经过数十个世纪的生存,第二代吸血鬼已经拥有神一般的力量。但他们都在不为人知的隐秘处沉睡,以迎接吸血鬼的“千年圣战。”对于他们来说,世间的一切都是小孩子玩的游戏。
 数十万人的生命和鲜血他们也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后辈们琐碎的考证。假如他们知道吸血鬼后裔在做这种无聊的事,很难想像他们的反应。
 而对于大多数人类来说,吸血鬼只是一个无法证实的传说。由于他们有著正常人一洋的外表、言谈和举止,很难分辨出吸血鬼的真实身份。
 即使他们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公爵夫人抬起脸,在佐治腿上磨擦著,目光不断瞟向狩魔人滴血的胯间。对鲜血的渴望是吸血鬼的天性,但作为一名刚刚经过初拥的“儿童”她必须要得到主人的允许才能进食。
 看著贵妇饥渴的神情,狩魔人终于明白,不可能背叛自己的泰莉雅为何会给了他致命一击。
 
 原因很间单。她的生命已经结束。
 薇诺拉昨天的探望只是一个借口,实质却是夺走了公爵夫人生命。却又给予她新的,永恒的生命。
 薇诺拉托起狩魔人僵硬的下巴,“你很有力量。可惜你没机会展示它了。”她的手指很凉,没有正常人的体温。
 “我会变成吸血鬼吗?一具没有呼吸,没有心跳的屎体………”佐治恐惧地想。“不。”薇诺拉优雅地微笑著,“没有我们的血液,你只会死去,像阴钩里的老鼠一洋发臭。”当她的手指拂过眼帘,估治看到她指尖的伤口已经消失,完好如新。
 然后就是一片黑暗。************满月的银辉同时洒遍城堡的每一个角落。
 在城堡深处,看管萨普的火枪手也发现了异常。紧琐的房门内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他贴在门上听了会儿,那声音就像是熟透的豌豆撑裂了豆荚,发出细微的爆响。
 紧接著一股难以名状的庞大压力透过房门、墙壁充溢出来。房门很厚,就算用斧头劈也要费一番工夫,但狩魔人还是谨慎地退开一步,架起火枪。
 漆成乳白色的房门猛然一震,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洞穿。木屑纷飞中,露出一条生满鬃毛的巨爪。
 那绝不是萨普的手,它色泽漆黑,筋骨象钢铁一洋突起,有著鹰爪般锋利的指爪,穿透一扇木门就像撕裂纸片般毫不费力。冷汗打湿了火枪手的眉毛,他却顾不得抹拭。
 他端著火枪,紧张地瞄准房门上方怪物胸口的部位,点燃了引信。房门轰然粉碎,一个巨大的怪物从门框里挤了出来。
 “呯”枪弹脱膛而出,射进怪物的胸口。他是狩魔公会最优秀的火枪手,事实上他曾经做过龙骑兵的射击教官。
 这一枪无论是时间、准头,还是火药的装填量都无懈可击,足以击倒一头棕熊。但破门而出的生物比棕熊更强悍。
 它站在走廊里,庞大的体型几乎占据了整个空间。它四肢与人类相仿,但骨节粗大的惊人,皮肤黝黑,浑身佈满坚硬的毛发。
 硕大的头颅完全不似人类,吻部突出,有著两对锋利的僚牙,假如要比较的话,更像是一条狼。狼人。
 被上帝诅咒的嗜血怪物。狼人挺起胸,有那么一瞬间,火枪手以为自己面对的是一位帝王,虽然无法与人类的面部相比,但它的神情是那么的骄傲。
 在它宽阔的胸膛上,有一个还在冒烟的圆孔。它微微弯下腰,胸口铁铸般的肌肉猛然收紧。
 一隻钢製的弹丸从伤口滚出,掉在地毯上。火枪手端著火枪的双手颤抖起来,可以射穿全钢甲胃的一枪,竟然连怪物的肌肉都没有穿透。
   火枪手与狼人面对面站著,过了片刻,他才想起来拔出佩刀。狼人眼中射出一道可怕的光芒,它挥起手,利爪象刀锋一洋从狩魔人身体中央掠过。
 火枪手连声音都来不及发出,就被拦腰切成两断。狼人从火枪手鲜血狂喷的屎体上一跃而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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