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大宋,无法无天 第675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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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属于赵骏自己经验式的法律修订。

      可也已经算是比较合理。

      至少不存在看县官心情,或者过分量刑和从轻处罚之类,属于较为标准的大陆法系。

      但这种情况直到某国权贵副使犯重罪出现了争议。

      那人可能在国内猖狂惯了,在街头遇到了一个心仪的美女,想要追求,但少女不愿意,他就尾随至人家家外。

      夜晚时分,此人潜入女子家中,杀死女子家人,强暴女子,并且完事后将其残忍杀害。

      只是没想到动静太大,引起隔壁警觉,不仅招来街坊邻居,还把街上开封府的坐班衙役叫来,呼呼啦啦上百人,将他擒拿。

      本来这事也没什么太大的争议,在大宋犯了那么严重的事情,死刑不可避免,开封府直接准备开庭审理。

      哪知道那位副使不仅仅是权贵,同时还是他们国家国王的侄子,家族在本国权势非常大,如果不想办法的话,大使都要受到责问,因此他不得不想办法营救。

      不过那国大使非常聪明,他并没有直接找大宋朝廷抗议。

      因为他很清楚,现在是他们求着大宋,并且大宋武力强盛,任何威胁手段都没用,如果惹恼了大宋,受到损失的反而是他们自己的国家。

      甚至如果大宋派兵,或者给他们的敌对国家支援火器,那么自己的国家可能就会遭受灭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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