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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掏出夹在盔甲内衬里的女诫,翻到第五章专心。

    “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行违神只,天则罚之……”

    反复读了五遍才压下当逃兵的心思,祝福没读过书,问我这句话什么意思。

    “我娘说,夫呢,就是君主的意思,所以这句话是教人对君忠心耿耿,背叛当逃兵就会遭天谴。”

    祝福害怕地砸砸嘴。

    “这像是爵爷会写的书。”

    我觉得还真有可能。

    “那这本书的名字为啥叫女诫啊?是给女人看的吗?”

    我卷起书用书脊狠狠敲了他的脑子。

    “引申义懂不懂?女诫这名字的意思是为女人而训诫的意思,简单来讲就是女人对男人烦的很,又不想明说,只好写了这本书训诫男人。”

    “你懂好多啊。那是不是读了这本书就能讨到老婆了?”

    祝福一脸似懂非懂的样子,我好像看见了当年的自己。

    其实我没去过私塾,穷呗,都是我母亲教我读书写字,偶尔给人抄书换钱。因为我母亲年轻时还是个千金小姐,喜欢去听先生讲课,后来家道中落也没放下书本。

    我的字是公认好看的,但母亲却觉得我只有依葫芦画瓢的技术,不如去当画家。我没有怨言,因为我的字是仿母亲写的,又缺其中风韵,是个空有皮囊没有骨头的美人。

    母亲不说,我也知道,我在读书这方面没有天赋。

    伤心。

    为母亲。

    我勾唇笑了。

    “讨老婆有什么用,留她独守空房?死在战场上还害她落泪湿了手绢。”

    本来极乐宫就够冷了,这次行军会到达最北端。

    听上去就很冷,冻死在路上未免也太丢脸了。

    爵爷照例进行战前动员,我第一次站在前面,只要抬头就能看见爵爷的脸。

    可是没有人敢抬头。

    唯有北公爵带着轻佻上扬的尾音回荡在宫殿之上。

    一阵风吹过,吹得士兵头盔上的白羽毛摇曳如芦苇丛中的白穗,我鬼使神差地顺着风的力量向上看去。

    风会迷惑人的眼睛,风中的美人更胜一筹。

    北公爵无欢坐在人搭成的椅子上,银白色的盔甲束着白色的羽毛,每一缕都打理整齐。士兵头盔上的白羽总是被风吹雨打最后变成泥色洗也洗不出来,即使是我,也总有几处血迹洗不掉。

    他脸上是明媚的笑容,捻着手里的手杖仿佛已经胜券在握,抑扬顿挫的音调听得我晕乎乎的,只觉得一会在花海中行走,一会又被扔进千丈雪渊。

    奇怪的是,他的容貌总是最后被注意到的,对于他来说,皮囊大概只是锦上添花了。

    无欢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男人。

    我呼吸一滞。

    是的,漂亮。

    他眯起眼睛的样子像我母亲养的凤头鹦鹉,可惜那鹦鹉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永远忘不掉那只漂亮的鸟儿是因为憋在笼子里死的。而无欢就像是离了笼的那只鸟,有丰满的羽翼和强壮的爪子。

    不论是因为街坊传说还是亲身体会……

    我崇拜他。

    他是只翱翔天际的鹰,我就是他身上的一根羽毛。

    或许是我看得太明显了,眼中的情绪已经满溢出来。

    无欢看向我的位置,然后笑了。

    我该低下头,可我没有,我还是直直地看着他,我说不清我到底想怎么样,但眼睛就是移不下半分。

    他微微扬了扬手,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刺进了右眼,我猛地沉下头,同时感觉眼眶里有液体顺着脸淌下来渗进面罩,眼部一阵刺痛,整个眼珠像要爆开一样。

    我不敢去擦血,准确地说我一动也不敢动了,任由血流过脸颊,滴在银色的盔甲上。

    直到结束,祝福看向我惊叫起来,我才后知后觉地把已经冻结的冰血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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