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在和恋人交往四周年纪念日当天(1/3)
我死在和恋人交往四周年纪念日当天。
四这个数字听上去就很不吉利,所以我也在这天很不吉利地死去。
早上六点,闹铃响。
程行洛有一点起床气,听到动静,他把被子蒙过头顶,整个人缩进被窝里,小声嘟囔着抱怨,“吵死了。”
我没理他,抬手摁掉闹钟,摸黑换衣服。
我有晨跑的习惯,每天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去外面跑两圈。程行洛不喜欢在户外运动,他更喜欢每周抽出一点时间去健身房。
我们两个人的运动频次迥然不同,我偶尔会迁就他一起去网球场打打球什么的,除此之外,再没其他别的共同爱好。
小区绿化做得不错,清晨空气很清新,我深呼吸几下,试图换掉肺里的浊气。
慢跑七公里,出了一身汗,微风拂过皮肤,吹干薄薄汗水,带来一丝清爽凉意。我舒服地半眯起眼,耳边是叽喳喳的清脆鸟啼,风吹拂树叶,发出“簌簌”细响。
我顺带着买了两人份的早餐回去。
在一楼大堂等电梯的功夫,有人从后面叫了我一声,“祝临?”
我循声看过去,有些惊喜,“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是陆思途。
他是我邻居,我和他是几个月前晨跑时候认识的。那天我照例在外面跑步,一个晃神,就看到一只黄澄澄的金毛朝我扑过来,它热情地蹭我裤脚,一个劲往我身上贴。
沾了我一身毛。
我弯下腰,好脾气地摸摸它头顶,“你是谁家的小狗呀?”
金毛瞪着一双水汪汪大眼睛看我,伸出湿乎乎的舌头,哈赤哈赤吐气。
它脖子后面挂了一根牵引绳,胸前有一个小金属吊牌。
绵绵。
好可爱的名字。
名字下面有一串数字,应该是它主人的电话号码。
我掏出手机,一个个数字对着拨了过去。
我以为它的主人会是一个可爱小姑娘,没成想接电话的是一个男人。温和男声从听筒里传出,我简单跟他说明意图后,他连声道谢,让我在原地等等,他马上过来把狗接回去。
“它很乖的,不咬人,你不要怕。”他温声安抚我,仿佛把我当成了一个三岁小朋友。
我失笑,没忍住又揉了揉小金毛的脑袋。
坐在长椅上等了一会儿,绵绵很乖,绕在我身边转圈,想要让我陪它一起玩。
我很喜欢这些毛绒绒的猫猫狗狗,可是我妈妈对宠物毛发过敏,平时见到宠物店都要退避三舍,她绝对不会同意我在家里养宠物的。原本想着长大后搬出去自己住,到时候想养几只都可以,但我毕业后一直忙于工作,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别提照顾宠物了。
养一只小猫的想法暂且搁置,两年后,公司渐渐步入正轨,我也清闲了许多。
但当时我已经和程行洛同居了,他讨厌一切毛绒绒的东西,不许我养。
所以到现在,我都没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宠物。
绵绵乖巧趴在我身边,爪子搭在我膝盖上,给我新买的白裤子印上了好几个浅浅的黑色爪印。
我捏捏绵绵的爪子,小声和它讲话,“你怎么自己跑出来啦?下次不要乱跑了,你主人会着急的。”
我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流,除非必要社交,不然我都安心龟缩在壳子里,不会主动去和谁搭话。
我倒是蛮喜欢和陌生小动物说话的,虽然它们可能完全听不懂。
我用手指点点它湿漉漉的鼻子,“坏狗狗。”
也许是听懂了我在说它坏话,绵绵委屈巴巴呜咽一声,爪子踩在我裤子上,一个劲地蹬。
绵绵主人来得很快。
我低头摆弄它软乎乎的小爪子,耳边突然响起脚步声。
刚刚在电话里的熟悉男音,满含歉意对我说,“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我抬头看过去,弯唇笑笑,“没什么,不麻烦的。”
有麻烦也是我自找的。
男人直直盯着我,发了一小会儿呆。
我纳闷,“怎么了吗?”
他突然回过神,眼神飘了一下,重重呼吸一口气,“没事没事,有点走神了,不好意思。”
绵绵从我腿上跳下去,兴奋跑到男人身边,尾巴摇啊摇的,绕着他不停转圈。
男人看到我裤子上的爪印,掏出手机,想要和我互换一下联系方式。
他说要赔我一条新裤子。
我一开始拒绝了,我说没关系,回家洗一下就好了。可他实在坚持,没办法,我还是加了。
他说他叫陆思途,我想了想,也告诉他我的名字。
后来我总在小区里碰见他,晨跑的时候他出来遛狗,他热情跟我打招呼,我愣了一下,也笑眯眯说了一句,“好巧啊。”
我跟他聊天,顺路一起出门买早餐。察觉出他的刻意亲近,我没有过多排斥,权当交个新朋友了。
四这个数字听上去就很不吉利,所以我也在这天很不吉利地死去。
早上六点,闹铃响。
程行洛有一点起床气,听到动静,他把被子蒙过头顶,整个人缩进被窝里,小声嘟囔着抱怨,“吵死了。”
我没理他,抬手摁掉闹钟,摸黑换衣服。
我有晨跑的习惯,每天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去外面跑两圈。程行洛不喜欢在户外运动,他更喜欢每周抽出一点时间去健身房。
我们两个人的运动频次迥然不同,我偶尔会迁就他一起去网球场打打球什么的,除此之外,再没其他别的共同爱好。
小区绿化做得不错,清晨空气很清新,我深呼吸几下,试图换掉肺里的浊气。
慢跑七公里,出了一身汗,微风拂过皮肤,吹干薄薄汗水,带来一丝清爽凉意。我舒服地半眯起眼,耳边是叽喳喳的清脆鸟啼,风吹拂树叶,发出“簌簌”细响。
我顺带着买了两人份的早餐回去。
在一楼大堂等电梯的功夫,有人从后面叫了我一声,“祝临?”
我循声看过去,有些惊喜,“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是陆思途。
他是我邻居,我和他是几个月前晨跑时候认识的。那天我照例在外面跑步,一个晃神,就看到一只黄澄澄的金毛朝我扑过来,它热情地蹭我裤脚,一个劲往我身上贴。
沾了我一身毛。
我弯下腰,好脾气地摸摸它头顶,“你是谁家的小狗呀?”
金毛瞪着一双水汪汪大眼睛看我,伸出湿乎乎的舌头,哈赤哈赤吐气。
它脖子后面挂了一根牵引绳,胸前有一个小金属吊牌。
绵绵。
好可爱的名字。
名字下面有一串数字,应该是它主人的电话号码。
我掏出手机,一个个数字对着拨了过去。
我以为它的主人会是一个可爱小姑娘,没成想接电话的是一个男人。温和男声从听筒里传出,我简单跟他说明意图后,他连声道谢,让我在原地等等,他马上过来把狗接回去。
“它很乖的,不咬人,你不要怕。”他温声安抚我,仿佛把我当成了一个三岁小朋友。
我失笑,没忍住又揉了揉小金毛的脑袋。
坐在长椅上等了一会儿,绵绵很乖,绕在我身边转圈,想要让我陪它一起玩。
我很喜欢这些毛绒绒的猫猫狗狗,可是我妈妈对宠物毛发过敏,平时见到宠物店都要退避三舍,她绝对不会同意我在家里养宠物的。原本想着长大后搬出去自己住,到时候想养几只都可以,但我毕业后一直忙于工作,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别提照顾宠物了。
养一只小猫的想法暂且搁置,两年后,公司渐渐步入正轨,我也清闲了许多。
但当时我已经和程行洛同居了,他讨厌一切毛绒绒的东西,不许我养。
所以到现在,我都没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宠物。
绵绵乖巧趴在我身边,爪子搭在我膝盖上,给我新买的白裤子印上了好几个浅浅的黑色爪印。
我捏捏绵绵的爪子,小声和它讲话,“你怎么自己跑出来啦?下次不要乱跑了,你主人会着急的。”
我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流,除非必要社交,不然我都安心龟缩在壳子里,不会主动去和谁搭话。
我倒是蛮喜欢和陌生小动物说话的,虽然它们可能完全听不懂。
我用手指点点它湿漉漉的鼻子,“坏狗狗。”
也许是听懂了我在说它坏话,绵绵委屈巴巴呜咽一声,爪子踩在我裤子上,一个劲地蹬。
绵绵主人来得很快。
我低头摆弄它软乎乎的小爪子,耳边突然响起脚步声。
刚刚在电话里的熟悉男音,满含歉意对我说,“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我抬头看过去,弯唇笑笑,“没什么,不麻烦的。”
有麻烦也是我自找的。
男人直直盯着我,发了一小会儿呆。
我纳闷,“怎么了吗?”
他突然回过神,眼神飘了一下,重重呼吸一口气,“没事没事,有点走神了,不好意思。”
绵绵从我腿上跳下去,兴奋跑到男人身边,尾巴摇啊摇的,绕着他不停转圈。
男人看到我裤子上的爪印,掏出手机,想要和我互换一下联系方式。
他说要赔我一条新裤子。
我一开始拒绝了,我说没关系,回家洗一下就好了。可他实在坚持,没办法,我还是加了。
他说他叫陆思途,我想了想,也告诉他我的名字。
后来我总在小区里碰见他,晨跑的时候他出来遛狗,他热情跟我打招呼,我愣了一下,也笑眯眯说了一句,“好巧啊。”
我跟他聊天,顺路一起出门买早餐。察觉出他的刻意亲近,我没有过多排斥,权当交个新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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