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大少帅中了春天的药,江雪:书里没有这段啊?(1/3)
宫煜曾经见过江雪。
在几年前的时候。
那年,宫煜才二十岁,没有负伤,没有断腿,他是城中呼风唤雨的大少帅,也是宫家未来的继承人,掌管着一城的兵马,一时间,可谓是意气风发、风光无限。
城外有一伙土匪,经常抢劫路过的商团,有一次居然抢到了江家头上。事情传到督军府,宫煜便带着一队兵马,去山上剿匪了。
在山里转了半个月,总算把这窝土匪端了,宫煜便带着队伍,浩浩荡荡班师回朝。
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宫煜见到了督军夫人。督军夫人叫住他,说,要带他去见一个人。
于是,宫煜便让大部队先回去,自己带了几个亲信副官,和督军夫人一起坐车走了。
车子开到了城郊的乡下,在一片麦田前面停下。督军夫人坐在车里,抬起手,指着田地里的一个人,对宫煜说:“煜儿,你看,那就是江雪。”
江雪?
宫煜抬头望去,看见田埂边上坐着一个少年,手里拿着几根竹条,正在编竹篓。
那时正值初秋,小麦金黄饱满,像一片金色的海洋,随风摇摆。少年穿着一身藏蓝的粗布衣服,身形纤细,皮肤却白皙,在金色的麦田里显得格外醒目。
少年戴着草帽,宫煜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他尖尖的下巴和一截天鹅般的雪颈。即便如此,宫煜也能看出,这少年绝对是个美人,再过几年,就会出落得亭亭玉立,摇曳生姿了。
不过,宫煜到底是督军府的少帅,什么样的美人没有见过?所以,他只是轻轻一瞥,然后就收回了视线,略一思索,便开口道:“这就是江家养在乡下的那个儿子?”
督军夫人没有回答。
宫煜转头望去,发现督军夫人在看江雪,视线格外灼热,还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味道。
宫煜有些疑惑,便试探着说道:“母亲……?”
督军夫人依然没有回头,失神地盯着江雪。
宫煜又唤了几声,督军夫人这才回过神来,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煜儿,他就是江雪,你的未婚妻。”
“唔,”宫煜颔首,沉声道,“我知道了。”
宫煜和江雪的婚约,是上一辈定下的。
前朝还在的时候,宫家是武将门第,江家是本地的世家大族。到了现在,朝廷没了,宫家成了军阀,江家则成了商贾。
军阀打仗需要钱,而商贾经商需要庇护,再加上两家上一辈的交情,于是,宫家和江家就这么结下了姻亲,由宫家的继承人迎娶江家的嫡长子。
宫煜当然知道这个婚约——在他小时候,督军夫人就告诉过他了。
只是,宫煜之前从来没有见过江雪。
一方面,宫煜很忙,没空去见一个养在乡下的未婚妻;另一方面,宫煜也不在乎江雪。毕竟,这是政治联姻,不管愿不愿意,喜不喜欢,他和江雪总归都是要结婚的。
所以现在,见过江雪以后,宫煜也没什么想法。
宫煜只是觉得,江雪不丑,还挺好看的,配得上他;就是看着白白嫩嫩、弱不禁风,这样的人,肯定没什么骨气……
罢了,这不重要。
宫煜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帅,一出生就拥有了一切,金钱、地位、权势、军队……而江雪呢,在这里面连前十都排不上。
江雪只是宫煜金光熠熠的人生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道光辉,最无足轻重的一个附庸,宫煜根本不在乎这个人。
——那一刻,宫煜是这样想的。
没想到,短短几年,宫煜就断了一条腿,从高高在上的大少帅变成了一个可悲的废物。金钱、地位、权势、军队……宫煜失去了一切,就连江雪这个无足轻重的附庸也没有了。
宫家的继承人不能是残废,于是,宫煜不得不把继承权让给二弟,然后缩到角落里,变成一个阴沉暴躁的废物。
一开始,宫煜还能保持理智。他想,只是断了条腿而已,伤疤是男人的勋章,有什么了不起的?宫煜积极复健,接受治疗,幻想着某天能重新回到那个位置上,做回一呼百应的大少帅。
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周围人对宫煜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微妙,投向宫煜的视线也越来越冰冷,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那种视线令宫煜发狂,他怒不可遏,只好去找督军夫人帮忙。
刚开始,督军夫人还会耐心听他说完,然后温柔地安慰他;可是后来,次数多了,渐渐的,督军夫人就不愿意再安抚宫煜了。
宫煜试着联系督军,也被拒绝了。于是,宫煜就知道,自己被彻底抛弃了。
对于宫煜来说,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被权力抛弃的那一刻。
从意气风发的大少帅,到人人唾弃的残废,宫煜无法接受这种落差,于是变得越来越阴沉,越来越暴躁。
宫煜一点一点,为自己筑起了阴鸷暴戾的外壳。不需要旁人的同情,也不接受任何嘲笑,他要用野蛮和暴力与这个世界
在几年前的时候。
那年,宫煜才二十岁,没有负伤,没有断腿,他是城中呼风唤雨的大少帅,也是宫家未来的继承人,掌管着一城的兵马,一时间,可谓是意气风发、风光无限。
城外有一伙土匪,经常抢劫路过的商团,有一次居然抢到了江家头上。事情传到督军府,宫煜便带着一队兵马,去山上剿匪了。
在山里转了半个月,总算把这窝土匪端了,宫煜便带着队伍,浩浩荡荡班师回朝。
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宫煜见到了督军夫人。督军夫人叫住他,说,要带他去见一个人。
于是,宫煜便让大部队先回去,自己带了几个亲信副官,和督军夫人一起坐车走了。
车子开到了城郊的乡下,在一片麦田前面停下。督军夫人坐在车里,抬起手,指着田地里的一个人,对宫煜说:“煜儿,你看,那就是江雪。”
江雪?
宫煜抬头望去,看见田埂边上坐着一个少年,手里拿着几根竹条,正在编竹篓。
那时正值初秋,小麦金黄饱满,像一片金色的海洋,随风摇摆。少年穿着一身藏蓝的粗布衣服,身形纤细,皮肤却白皙,在金色的麦田里显得格外醒目。
少年戴着草帽,宫煜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他尖尖的下巴和一截天鹅般的雪颈。即便如此,宫煜也能看出,这少年绝对是个美人,再过几年,就会出落得亭亭玉立,摇曳生姿了。
不过,宫煜到底是督军府的少帅,什么样的美人没有见过?所以,他只是轻轻一瞥,然后就收回了视线,略一思索,便开口道:“这就是江家养在乡下的那个儿子?”
督军夫人没有回答。
宫煜转头望去,发现督军夫人在看江雪,视线格外灼热,还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味道。
宫煜有些疑惑,便试探着说道:“母亲……?”
督军夫人依然没有回头,失神地盯着江雪。
宫煜又唤了几声,督军夫人这才回过神来,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煜儿,他就是江雪,你的未婚妻。”
“唔,”宫煜颔首,沉声道,“我知道了。”
宫煜和江雪的婚约,是上一辈定下的。
前朝还在的时候,宫家是武将门第,江家是本地的世家大族。到了现在,朝廷没了,宫家成了军阀,江家则成了商贾。
军阀打仗需要钱,而商贾经商需要庇护,再加上两家上一辈的交情,于是,宫家和江家就这么结下了姻亲,由宫家的继承人迎娶江家的嫡长子。
宫煜当然知道这个婚约——在他小时候,督军夫人就告诉过他了。
只是,宫煜之前从来没有见过江雪。
一方面,宫煜很忙,没空去见一个养在乡下的未婚妻;另一方面,宫煜也不在乎江雪。毕竟,这是政治联姻,不管愿不愿意,喜不喜欢,他和江雪总归都是要结婚的。
所以现在,见过江雪以后,宫煜也没什么想法。
宫煜只是觉得,江雪不丑,还挺好看的,配得上他;就是看着白白嫩嫩、弱不禁风,这样的人,肯定没什么骨气……
罢了,这不重要。
宫煜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帅,一出生就拥有了一切,金钱、地位、权势、军队……而江雪呢,在这里面连前十都排不上。
江雪只是宫煜金光熠熠的人生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道光辉,最无足轻重的一个附庸,宫煜根本不在乎这个人。
——那一刻,宫煜是这样想的。
没想到,短短几年,宫煜就断了一条腿,从高高在上的大少帅变成了一个可悲的废物。金钱、地位、权势、军队……宫煜失去了一切,就连江雪这个无足轻重的附庸也没有了。
宫家的继承人不能是残废,于是,宫煜不得不把继承权让给二弟,然后缩到角落里,变成一个阴沉暴躁的废物。
一开始,宫煜还能保持理智。他想,只是断了条腿而已,伤疤是男人的勋章,有什么了不起的?宫煜积极复健,接受治疗,幻想着某天能重新回到那个位置上,做回一呼百应的大少帅。
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周围人对宫煜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微妙,投向宫煜的视线也越来越冰冷,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那种视线令宫煜发狂,他怒不可遏,只好去找督军夫人帮忙。
刚开始,督军夫人还会耐心听他说完,然后温柔地安慰他;可是后来,次数多了,渐渐的,督军夫人就不愿意再安抚宫煜了。
宫煜试着联系督军,也被拒绝了。于是,宫煜就知道,自己被彻底抛弃了。
对于宫煜来说,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被权力抛弃的那一刻。
从意气风发的大少帅,到人人唾弃的残废,宫煜无法接受这种落差,于是变得越来越阴沉,越来越暴躁。
宫煜一点一点,为自己筑起了阴鸷暴戾的外壳。不需要旁人的同情,也不接受任何嘲笑,他要用野蛮和暴力与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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